劳务派遣工资待遇情况(劳务派遣工试用期2个月有工资吗)

劳务派遣工资待遇情况(劳务派遣工试用期2个月有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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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工资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一般是由用工单位提供支付。工资实行同工同酬。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Q2:劳务派遣工资标准是多少

劳务派遣员工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实行计件工资或提成工资等工资形式的用人单位,在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基础上,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

劳动者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于本条规定。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劳动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Q3:劳务派遣工试用期2个月有工资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务派遣合同属于劳动合同的一种,因此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望采纳

Q4:劳务派遣工应享有那些福利待遇?

劳务派遣公司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劳务工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派遣单位应该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劳务派遣工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派遣公司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故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派遣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务派遣工应该享受社保待遇。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第六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告知被派遣劳动者。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第六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第六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权在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六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六十六条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第六十七条 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和企业的合同制员工一样,享受工资及社保等福利待遇。

Q5:请问企业正式员工和劳务派遣正式员工待遇有什么有同?

企业正式员工和劳务派遣正式员工待遇的不同之处:两者应该施行同工同酬

劳务派遣公司的收取的费用是用工单位的管理费,不存在克扣工资的问题。因为用工单位应发给你的工资交给劳务公司,如果劳务公司克扣一部分的话,你就少拿了,会直接影响到你的工作情绪,甚至会使你起诉他们。用人单位不会同意劳务公司这么做的。

如果有这种情况:

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务公司共同问题;

二是劳务公司的问题,你都可以要求补偿。

按照法律法规来讲:

两者应该施行同工同酬

劳务派遣公司的收取的费用是用工单位的管理费,不存在克扣工资的问题。因为用工单位应发给你的工资交给劳务公司,如果劳务公司克扣一部分的话,你就少拿了,会直接影响到你的工作情绪,甚至会使你起诉他们。用人单位不会同意劳务公司这么做的。

如果有这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务公司共同问题;

二是劳务公司的问题,你都可以要求补偿。

至于转正的问题:我想你有个误差。你现在的劳动合同是同劳务公司签的,你是被派遣至你现在工作的公司工作。可以拿同样的工资(或许达不到),不过你不是这个公司的人。也就涉及不到转正的问题。除非你很优秀,公司认为有必要把你录为正式的员工(公司会综合考虑人力、管理、核心竞争等诸多元素,之所以选择劳务公司,就是想节省人力物力,而集中生产、开拓市场)。才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这同时又涉及到你和劳务公司的合同关系,挺复杂。

总之,目前的情况希望很小。

按照法律法规来讲:

两者应该施行同工同酬

劳务派遣公司的收取的费用是用工单位的管理费,不存在克扣工资的问题。因为用工单位应发给你的工资交给劳务公司,如果劳务公司克扣一部分的话,你就少拿了,会直接影响到你的工作情绪,甚至会使你起诉他们。用人单位不会同意劳务公司这么做的。

如果有这种情况: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务公司共同问题;

二是劳务公司的问题,你都可以要求补偿。

至于转正的问题:我想你有个误差。你现在的劳动合同是同劳务公司签的,你是被派遣至你现在工作的公司工作。可以拿同样的工资(或许达不到),不过你不是这个公司的人。也就涉及不到转正的问题。除非你很优秀,公司认为有必要把你录为正式的员工(公司会综合考虑人力、管理、核心竞争等诸多元素,之所以选择劳务公司,就是想节省人力物力,而集中生产、开拓市场)。才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这同时又涉及到你和劳务公司的合同关系,挺复杂。

总之,目前的情况希望很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