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免税备案(劳务合同个税附加填报扣除每个月免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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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试点纳税人哪些应税服务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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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上海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1]111号)规定,试点期间的增值税免征增值税项目主要包括:个人转让著作权;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等。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39号)第六条规定了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的范围,营改增后,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也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适用零税率的除外:
(一)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二)会议展览地点在境外的会议展览服务。
(三)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
(四)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五)符合财税[2011]131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但不符合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国际运输服务。
(六)向境外单位提供的下列应税服务:
1.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物流辅助服务(仓储服务除外)、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但不包括:合同标的物在境内的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对境内货物或不动产的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务。
2.广告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
此外,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
Q2:免税收入如何开发票
增值税免税,是指的某项应税行为,因为国家政策扶持,销售环节不征收增值税,但进项不允许抵扣,不退还。虽然是免税,但是按规定仍然是可以开具发票的,只是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税发[2006]15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十条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免税发票如何开?其实目前并没有统一的规定,而在具体实践工作中,主要有下面三种具体实际开法。
1、税率栏*** ; 税额栏***
2、税率栏"免税" ; 税额栏***。
3、税率栏:"0%" ; 税额栏***
虽然免税收入在开具时选择零税率是混淆了零税率和免税的概念。零税率不仅仅是指的销售环节免税,而且进货环节包含的进项税还给予退回。但是这也是现在最普遍的一种开具方式。
而且福建省国家税务局为了解决免费发票开具问题有专门的条例进行了规定。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人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若干管理事项的公告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第四条、纳税人发生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应按规定开具增值税的普通发票,其中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税率”栏选择“0”。
没有开过,但好像见过类似的发票,他的税率那是星号好像,而且不是专票
1、增值税免税收入,就是不涉及增值税销项税额的收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选择免税货物(劳务),那么开出来的发票就是不含税金额。如果开具网络发票或手工发票,直接开免税金额就可以了。
2、记账: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号第四条,明确规定纳税人发生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应按规定开具增值税的普通发票,其中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税率”栏选择“0”。
Q3:建筑劳务公司没有资质的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吗
建筑劳务公司没有资质的,不具备从事建筑劳务工作,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你好!建筑劳务公司确实要先办资质,然后才能享受优惠。因为在优惠政策里需要你(单位)提供你的资质,而且资质必须在有效期内。
希望能帮到你
Q4:劳务合同个税附加填报扣除每个月免税吗
不免税
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率的规定如下: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3、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税率表一按月换算后计算应纳税额。
个人劳务报酬免税额为800元,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Q5:税法规定:一次性劳务收入若低于800元,免交所得税.若超过800元的需交所得税,具体标准为:800----2000
设税前收入是x元.
则有(x-800)×20%=130,
(x-800)×0.2=130,
0.2x-160=130,
0.2x=290,
x=1450,
则此人的税后收入为:1450-130=1320(元);
答:他在这次劳务中税后的净收入为1320元.
根据“800~2000的部分按10%计”,1200×10%=120(元),“2000~5000元部分按15%计”,3000×15%=450(元),
税款还剩:1300-120-450=730(元),
根据“5000-10000元部分按20%计”可知:超过5000元部分的收入是:730÷20%=3650(元),
所以劳务总收入是:5000+3650=8650(元),
此人在这次劳务中税后的净收入是:8650-1300=7350(元);
答:他在这次劳务中税后的净收入为73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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