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费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吗?我公司有一批劳务人员,对于发放的工资,我直接进入劳务成本,那么劳务的餐费,怎么做分录呢?

劳务费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吗?我公司有一批劳务人员,对于发放的工资,我直接进入劳务成本,那么劳务的餐费,怎么做分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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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报酬的帐务处理

首先,如果律师和你们事务所有正式的劳动合同,你们之间是雇佣关系,因此律师的收入是属于工资薪金收入,按这个项目来缴纳个人所得税,帐务处理应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你们事务所作为的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下核算。其它应付款科目核算范围不包括这种劳动报酬性质的支出。

根据劳务报酬的具体发放对象入账。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Q2:我公司有一批劳务人员,对于发放的工资,我直接进入劳务成本,那么劳务的餐费,怎么做分录呢?

是的,一样需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但是二级科目可以和应付工资分开,账务系统中应付职工薪酬二级科目有很多,可以发放在劳务费科目上。因为有的企业工资总额是有考核的,因此属于劳务性质的支出不能和属于公司性质的支出混在一起。所以可以单列。

如果你公司没有考核工资总额,那么就可以将劳务费合并到工资发放中,做应付工资的计提和发放。

提取的时候

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或 劳务费)

发放的时候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或 劳务费)

贷: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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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劳务费是否属于应付职工薪酬范围?

公司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劳务公司派遣员工到公司工作,公司对劳务公司员工发放工资时也代扣代缴五险一金,那公司会计核算时是否将劳务费统计在应付职工薪酬范围内? 答:从会计核算角度而言,根据职工薪酬准则的应用指南:“在企业的计划和控制下,虽未与企业订立劳动合同或未由其正式任命,但为其提供与职工类似服务的人员,也纳入职工范畴,如劳务用工合同人员”。因此,在会计上,对于这部分劳务人员的劳务费,也是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的。 但在其他方面,如税务、人力资源和社保、统计等方面,均不认为劳务人员是公司的职工(并不直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所以不作为工资。这部分劳务人员工资不作为计提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等的依据。

Q4:长期、固定聘用人员的工资,是列支“应付职工薪酬”,还是“外部劳务费”?

长期、固定聘用人员的工资,列支“应付职工薪酬”

企业支付给所有职工的工资,都应在"应付职工薪酬"列支,这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

不使用"外部劳务费"。

Q5:直接发给劳务人员的工资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吗

1,如题所述,按照现行税收规定,企业直接发放给劳务人员(指劳务派遣人员性质)的薪资,可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处理,作为企业提取相应费用(普遍指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以工资总额为计算依据的提取事项)的基数组成部分。

2,以上仅供参考,请予结合实际情况再做判断,依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