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劳务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什么是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劳务资质标准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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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请教一下:建筑劳务公司办公室应该挂哪些规章制度?
建筑劳务公司的办公室里面应该挂如下的规章制度:
1、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制度
2、建筑劳务队伍管理制度
3、建筑劳务公司工地管理制度
4、建筑劳务公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5、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办法
6、建筑劳务公司经营范围:
7、建筑劳务管理实施细则
8、建筑劳务公司管理办法
Q2:急求建筑企业或者建筑劳务企业对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管理制度或方法
一、施工队伍的选择
施工队的技术水平、素质将直接影响到本项目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及现场各方面管理形象。一般项目部将根据以下几点进行选择:
1、项目部首先选择现阶段在公司施工的、表现较好的、技术能力强的施工队伍、施工专业班组。
2、其次项目部也将从社会上优先选用。同时凡是在社会上选择的施工队伍,必须先行对其技术能力、管理能力及其他一些实质因数考察,并向公司工程管理部上报该队伍的有关情况,经审批后方能使用,该施工队如果是从其他项目部辞退的,一般不得使用。
二、项目部的劳动力使用、管理
1、项目部根据进度计划和实际需要,选用施工队,尽力让职工能多劳多得,激发工人的劳动情绪。
2、项目部对劳动力的管理一般遵循项目部管好施工队,施工队管好班组职工,同时项目部享有和行使劳动用工自主权,自主决定用工的时间、条件、方式和数量,自主决定用工的形式,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劳务人员等。
3、项目部使用的劳务施工队都必须签订劳务合同,职工签订责任书。
4、项目部依据劳务合同,国家的施工规范等对劳务施工队进行考核(详见各班组奖罚措施及考核有关制度)。
5、所有职工身体必须健康,必须持有身份证,不得使用童工,不得招零散人员,职工家属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三、劳动分配
1、项目部根据劳动承包合同及完成情况按月进度支付施工队工资或生活费。同时,项目部支付施工队工资及奖金,建立在进度、质量、安全、节约、文明施工的基础上支付。
2、施工队向工人进行分配实现工资制,并根据其个人表现对考核结果进行浮动。
3、所有支付的工资或生活费都应有职工亲笔签名的工资表作依据,不得由班组长一人支取。以保证工资能发放到每一位职工手中。
四、劳动承包合同和责任书
a)劳动承包合同由项目部根据工程需要及实际情况牵头,并上报公司审批,统一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必须符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要求。
b)职工责任书的签订必须由职工本人亲笔签名,不得由他人代签,否则一经查实,马上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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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营改增后,建筑劳务适用税率和征收率分别是多少?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建筑劳务适用税率为11%;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建筑劳务适用税率为3%。
一,税率的确定。
1. 适用17%的税率:销售或进口货物(除适用13%的货物外);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 适用13%的税率: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 适用11%的税率: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租赁;提供建筑服务;提供交通运输服务;提供邮政服务;提供基础电信服务。
4. 适用6%的税率: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其他现代服务;提供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其他生活服务;金融服务;增值电信服务;销售无形资产(销售土地使用权除外)。
5. 零税率: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相关服务:(1)研发服务,(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3)设计服务,(4)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5)软件服务,(6)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7)信息系统服务,(8)业务流程管理服务,(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10)转让技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征收率的确定。
适用3%的征收率:增值税征收率统一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适用5%的征收率:
1. 销售不动产: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5)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4)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3. 中外合作开采的原油、天然气。
Q4:有建筑劳务分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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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发布者:张志强
安全生产管理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公司相关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保证施工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从事施工相关活动的企业管理人员,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企业管理人员是指公司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等。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负责人等。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设备部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四条 公司企业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文化程度、专业技术职称和一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并经企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参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考核。
安全生产考核的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者,方能上岗工作。第七条 公司安全设备部和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1. 对工程分包单位资质验证
(1)审核分包单位营业执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围、注册资金、执照的有效期限。
(2)审核企业性质。
(3)审核经营手册,查阅其承担过的施工项目、施工面积或承担过的工作量。
(4)审核资质等级证书,外省市施工队伍的进入当地许可证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员的核定数量。
(5)审核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对以往有无重大伤亡事故作必要调查。
2. 对劳务分包单位核验
(1)审核劳务分包单位的务工人员持证状况(身份证、暂住证、健康证、就业证、资格证)。
(2)审核证件有效性,是否符合当地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劳务人员的持证要求。
3. 分包单位的选择
(1)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录》中选择工程分包单位。
(2)从本企业发布的《合格劳务分包方名录》中选择劳务分包单位。
(3)对名录以外的分包单位,按本企业规定程序进行评定和审批。
4. 分包合同签订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先签合同,后组织进场施工的原则。
(2)签订分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有关附件:“安全生产协议书”、“治安、消防管理协议”等。
(3)合同应明确总包与分包的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分包单位应对总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安全管理。
5. 分包队伍进场
(1)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向分包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施工安全总交底。
(2)以分包合同为依据,交底内容包括施工技术文件、安全体系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应以书面形式,一式两份,双方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签字,并保留交底记录。
(4)总包方负责协助解决分包方住宿、就餐、饮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施工过程中应由总包向分包提供的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笔防护用品,双方必须办理书面移交手续,签字生效。
6. 分包队伍施工过程安全控制
(1)分包队伍施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应由分包单位指派专职安全人员,协助总包方对施工全过程执行监控。
(2)分包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遵守总包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和接受总包的监督管理。
(3)分包队伍自带各类机电设备,必须向总包提供有效的验收合格证明。
(4)分包队伍各施工班组必须进行“三上岗一讲评”活动,并设立台账记录。
7. 业主指定分包队伍的管理
(1)原则上总包单位有权利和义务对其检查、监督和管理。
(2)业主指定的分包方与总包签订分包合同,总包应同自己选择的分包方一样实施评价、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评价档案。
(4)项目部对分包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资料的积累,为以后对分包方的业绩评定提供证明材料。
(5)公司有关部门对分包方安全管理状况和能力进行年度安全业绩评定。
(6)分包方如对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频发,总包方将给予处罚,还可作清退处理。
唐山万众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制度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职、民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制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2、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特殊工种(电工、焊工、砌筑)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等。
5、培训方式采取由场自行组织培训形成进行。
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检查要求
1)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国家行业颁发的法规进行。
2)定期检查及重点监督检查要有检查记录,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证。
3)认真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2、经常性检查
1)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2)场安全员及各班组兼职安全人员进行巡回检查。3)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安全。
3、自检、互检、交接检
1)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的作业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2)互检:交叉作业时,班组之间相互检查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3)交接检:上道工序完成的设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组进行自检,明确无误时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组;下道工序班组在使用前,应同上道工序班组共同进行安全检查验收,确认无误后,下道工序班组方可使用。
三、安全技术措施制度
1、较大的场工程和特殊工程,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必须单独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
2、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是重要的施工技术文件和安全管理资料,要由具有施工经验的技术人员编写,并报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批。
3、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在施工方案确定之后,工程开工前编制和审批完成,没有安全技术措施不准施工。
4、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要有针对性:
1)要针对具体工程的特点及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可能造成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采取措施保证安全施工。
2)针对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用电设施或施工中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作业等可能给施工人员带来的危险因素采取技术措施。
3)针对现场周围环境,材料及设备的运输可能产生的不安全因素,采取技术措施。
4)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要全面、具体,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采取对策,包括一般工程、特殊工程和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5)一般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高处作业和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2)临时用电的防护措施。
(3)中小型机具的安全措施。(4)防火、防雷、防毒、防爆的安全措施。
6)安全管理方案的制定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应明确实现目标、指标,实施范围类别。
(2)应具有控制方法、技术措施并且可行,其中包括相关的意见。
(3)应规定责任场合负责人。
5、冬季、雨季施工要编制季节性安全技术措施。
6、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的实施
1)施工过程中,应根据现场变动情况,对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及时补充完善。
2)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中的各种防护设施、各种安全装置应做为施工任务下达。责任落实到班组和个人,并有详细的验收单。
3)技术负责人、领工员和安全员,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方案落实情况及安全设施、装置的安全状态。
四、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施工机具设备在安全检查时,必须是经过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收方能使用,不能把不合格的机具运进现场使用。
2、施工机具都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球,除做接零或接地保护外,必须在设备开关箱内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3、小型机具做到"三必须",既转动和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罩,操作部位必须有防护装置,开关箱必须有漏电保护器,又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并挂操作规程牌。
4、各种施工机具必须建立维修、保养卡片,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维修、保养,并且不定期地检查其使用状况,发现不合格的严禁使用。
五、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1、全体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加强组织纪律性,服从管理。
2、班前班组长要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识教育,加强自我安全保护意识和对他人人身安全的防护意识。
3、各班组长要了解职工身体状况。根据职工身体状况分配生产任务。特种作业人员生病不得从事特种作业。进行细致而深入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命令。
4、任务分配后,各班组长根据工种特点,结合本班实际技能水平,对本班作业人员进行细致而深入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讲解,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挥命令。
5、严禁不了解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员工和未持证上岗证的特种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6、进入现场作业班组必须执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听从指挥,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Q5:什么是建筑劳务分包建筑劳务资质标准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
此种资质在2015年1月1日起将成为历史,因为新版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已将劳务分包序列的十三项资质合并为一项资质,建议您去建设部官方网站的政策发布中查询2014年11月6日发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查询,另,原执行的(现行的)资质标准同时废止了。
资质小庄
一、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木工作业分包企业资质分为一级、二级。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相关专业技术员或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2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二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10万元以上。
2.企业具有本专业高级工以上的技术负责人。
3.企业具有初级以上木工不少于10人,其中,中、高级工不少于50%;企业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4.企业近3年承担过2项以上木工作业分包,工程质量合格。
5.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
作业分包范围:
一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木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二级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木工作业分包业务,但单项业务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的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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