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派遣证明?出国需要开据五年无刑事责任证明在哪开,怎么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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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出国需要开据五年无刑事责任证明在哪开,怎么开
持本人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的派出所开具证明,然后到公证处公证。
题目所给内容不完整,条件不足,无法解答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2:如何出国务工?需要什么证件?
出国劳务手续办理前首先要重点了解以下情况:
一、去的国家和地区、经营公司和外国雇主的名称;
二、做什么工作、工作期限、有没有试用期。每日或每周工作天数、每天工作时间;
三、报酬待遇:包括月基本工资、超时和节假日加班费、工资和加班费发放方法。一般情况下,外国雇主会直接将工资支付给您,或者通过经营公司转交给您,或者存入您的银行户头。
同时,您可以要求经营公司出示《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与雇主签订的合同。如由受经营公司委托的代理单位招人,您可要求其提供经营公司的委托书和外经贸部颁发的《对外经济合作经营资格证书》复印件以及出示经营公司与雇主签订的合同复印件。
出国前,您自己需要负担并不再退还的费用有:
一、体检费:体检可以由您自己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也可统一由经营公司组织进行。费用按医院实际收取支付,并留下收据;
二、培训费:根据培训时间的长短一般在150到600元人民币之间(包括教材费和《外派劳务培训合格证》费),培训费由您直接支付给培训中心,也可以交给经营公司。培训由经营公司组织在经国家批准的。有培训资格的外派完务培训中心进行。培训期至少48个课时。
三、护照、签证费:按规定交付;
四、机场建设资:按国家规定支付;
五、打预防针:按防疫部门实际收取支付;
六、您与派遣公司所签合同的公证费,接收据金额支付。
培训将帮助您进一步了解有关国家的情况,了解您出国工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帮助您更快适应国外工作以及提高您的工作技能。这是您的权利。没有《外派旁务人员培训合格证》,您不能被派往国外务工。
在与经营公司和雇主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您和经营公司签订的合同叫做《外派劳务合同》,您和外国雇王签订的合同叫做《雇佣合同》,这两份合同的内容一定要和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对外劳务合作合同》的内客基本一致。要特别注意,不要同没有提供经营公司的委托书复印件、经营公司与外国雇主签订的合同复印件的代理单位签订《外派劳务合同》。
在签订合同时,要特别注意合同中必须有下列内容:工作地点、职业工种、劳动条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交通、生活条件、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合同变更及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女工和特殊工种劳动保护条件、纠纷和争议处理、工伤亡事故处理等。
出国后,外国雇主除支付您工资(工资不得低于我国外派劳务协调机调即中国对外工程承包商会规定的最低标准)和加班费外,一般情况下,还负担以下费用:伙食、住宿、煤气和水电费、上下班交通费、所得税。医疗保险(有的国家如日本,牙病不在医疗保随之内)和人身伤亡保险、出国和回国的机票、劳动保护用品以及雇主向当地政府交纳的保证金等。
需要提醒的是,您必须保存好所签订的每一份合同,一旦出现纠纷,它将是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要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
在您和经营公司签订《外派劳务合同》或其他形式的协议中,根据国家规定,还有要交纳履约保证金和服务费的一些条款。
履约保证金是您一定要按《外派劳务合同》和《雇佣台同》的规定在国外工作的押金。履约保证金田您直接交给派您出国的经营公司,经营公司将给您一张收据。在您履行完劳务合同回国后,经营公司凭您提交的收据将履约保证金的本息(按您在外劳务期间活期存款利息计)如数返还给您。如您没按合同履行完义务,您无权要来退还保证金。
服务费是经营公司和您所在单位为您出国劳务提供组织和管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所需证件:
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办理护照
劳务签证:每个国家的签证费用都不一样。
劳务公司的接收证明。
劳务公司的有效证件。
等其他证件。
ps:要国外的公司,或者是机构给你发出邀请以便能够办理工作签证
办签证的时候一定会需要经济担保的只是在钱多钱少的问题
个人申办劳务出口的程序--
申请人以个人名义出国劳务者, 其申请程序是:
(1)获得有关适合本人条件的劳务信息;
(2)将本人的相关资料递交劳务进口方;
这些资料一般包括: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国籍、学历、专业技术职称、地址、电话等)和专业技术证件(学历证书、职称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的复印件等。
(3)劳务进口方发出聘书;
(4)与劳务进口方签订劳务合同;
(5)到公证机关对有关证件进行公证;
(6)到公安机关申领护照和出境登记卡;
(7)到卫生检疫部门办理健康证明书;
http://www.qnr.cn/waiyu/liuxue/
(8)到有关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
Q3:应该在什么地方开具外来务工证明?
在工作地点的社保局开具。只要在工作地点有缴费,让单位开个介绍信,再加上身份证复印件,带去社保就能开证明了。或者是打印对账单。详细信息如下:
一、办理外来务工人员证明:
《就业证》须由用人单位办理,外来务工人员个人不能办理,程序如下:
1、由用人单位向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提出使用外来劳动力用工申请;
2、经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审批后,开具居住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使用外地务工人员《通知单》;
3、用工单位持《通知单》,并提供《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外出人员花名册》、照片到暂住地职业介绍中心办理就业证。
二、办理的条件:
1、年满16周岁(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行业、工种除外);
2、身体健康;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
5、各项证件、证明材料齐全。
三、外来务工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通常指的是外地来本地城市打工的人员,和农民工含义相近。一般泛指建筑行业,搬运行业等等技术含量低,体力劳动为主的从业人员。
外来人员就业证和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是指由外出务工人员持有的一种就业证明文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对外来人员就业管理越来越重要。
为了规范用人单位跨省招用农村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的行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部于1994年11月17日发布了《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对此作了详细规定。
外来人员就业证和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是指由外出务工人员持有的一种就业证明文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对外来人员就业管理越来越重要。
为了规范用人单位跨省招用农村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的行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部于1994年11月17日发布了《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对此作了详细规定。
扩展资料:
1、《就业卡》是劳动力外出就业的合法证件。凡未迁转常住户口、临时离开本人户口所在的市区、县(市),到省内其他市、县或外省,进入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和个体经济组织就业,或承包种养项目的所有城乡劳动力,均须领取《就业卡》。
2、《就业卡》由外出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县以上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发放,也可委托所属乡镇(街道)劳动管理机构发放。劳动力跨地区就业,在落实就业岗位后,持身份证和其它必要的证明,到本人户口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并领取《就业卡》。
无就业岗位的,不得发给《就业卡》。现已在外就业人员原则上返回户口所在地劳动部门领取《就业卡》:劳动力输出地劳动部门在外市、县设有劳务办事机构的,可委托其负责驻地范围内本市、县劳务人员的《就业卡》发放工作;
也可以委托当地劳动部门代为发放。各发卡机关负责本地区户籍外出劳动力的发卡工作,除受委托的机构外不得超越范围发放。
3、持卡人到达就业地后,用工单位凭卡到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并将《就业卡》粘贴在《就业证》封底内页,证、卡有关记录内容必须一致,“证卡合一”才能生效。
4、《就业卡》实行年检制度,每年度由发卡机关查验一次,加盖年检印章(各县以上劳动局按统一规格自行制作,式样、规格附后),超过年检有效期限未年检的,所持《就业卡》失效。劳动力输出地劳动部门和用工地劳动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证卡合一”的衔接管理工作。
参考资料:搜狗百科-外来务工人员
在工作地点的社保局开具。只要在工作地点有缴费,让单位开个介绍信,再加上身份证复印件,带去社保就能开证明了。或者是打印对账单。详细信息如下:
一、办理外来务工人员证明:
《就业证》须由用人单位办理,外来务工人员个人不能办理,程序如下:
1、由用人单位向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提出使用外来劳动力用工申请;
2、经市劳动局就业管理处审批后,开具居住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使用外地务工人员《通知单》;
3、用工单位持《通知单》,并提供《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 《外出人员花名册》、照片到暂住地职业介绍中心办理就业证。
二、办理的条件:
1、年满16周岁(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的行业、工种除外);
2、身体健康;
3、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职业技能和安全生产知识;
5、各项证件、证明材料齐全。
三、外来务工人员:
外来务工人员通常指的是外地来本地城市打工的人员,和农民工含义相近。一般泛指建筑行业,搬运行业等等技术含量低,体力劳动为主的从业人员。
外来人员就业证和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是指由外出务工人员持有的一种就业证明文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对外来人员就业管理越来越重要。为了规范用人单位跨省招用农村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的行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部于1994年11月17日发布了《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对此作了详细规定。
外来人员就业证和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是指由外出务工人员持有的一种就业证明文件。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对外来人员就业管理越来越重要。为了规范用人单位跨省招用农村劳动力和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的行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劳动部于1994年11月17日发布了《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管理暂行规定》,对此作了详细规定。
特别提示
填写外来人员就业证和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关于外来人员的招用。
当本地劳动力无法满足需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可跨省招用农村劳动力:①经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核准,确属因本地劳动力普遍短缺,需跨省招收人员;②用人单位需招收人员的行业、工种,属于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核准的,在本地无法招足所需人员的行业、工种;③不属于上述情况,但用人单位在规定范围和期限内,无法招到或招足所需人员。用人单位跨省招用农村劳动力,须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条件和相应的生活条件。
用人单位跨省招收农村劳动力可采取以下方式:①派员前往应招对象所在地直接招收;②委托应招对象户口所在地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或其他具备相应资格的职业介绍机构招收。③委托本地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或其他具备相应资格的职业介绍机构招收。
用人单位或其委托代理人从应招对象户口所在地招收农村劳动力,须向该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交必要的文件,经核准后在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招收,并接受该地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须提交的文件包括:①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签署的招聘外省劳动力的许可证明;②经过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审核的招工简章;③证明本单位资质的法律文书;④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代理书。
用人单位一般不得在本地直接招收外省的农村劳动力。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用人单位委托职业介绍机构在本地招收外省农村劳动力,须按 照本地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力输出地县以上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或符合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条件的其他就业服务组织,可依法签订劳务合同。
(2)劳动力就业的条件。
农村劳动力跨省流动就业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①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有劳动能力;②具备必要的职业技术能力;③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且不因外出而影响其承担的法律责任和义务;④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方劳动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被用人单位跨省招收的农村劳动者外出之前,须持身份证和其他必要的证明,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并领取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到达用 人单位后,须凭出省就业登记卡领取当地劳动部门颁发的外来人员就业证;证、卡合一生效,简称流动就业证,作为流动就业的有效证件。
跨省流动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可凭流动就业证享受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以及其他社会服务。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已领取流动就业证的农村劳动者,可按一定条件和程序,持证办理续延劳动合同手续或在当地转换职业。
(3)对劳动力的管理。
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方劳动行政部门,应制定本地招用外省农村劳动力的指导性计划和行业工种目录。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 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和省级劳动行政部门授权的地方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向本地用人单位招用的外省农村劳动者颁发外来人员就业证。颁发数量应根据需招用外 省农村劳动力的数量确定。外来人员就业证由输入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 劳动行政部门监督指导下,按照劳动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印制,名称 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外来人员就业证”。
输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方劳动行政部门,应制定向外省输出农村劳动力的指导性计划。输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就业服务机 构和省级劳动行政部门授权的地方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负责对被外省招用的本地农村劳动力进行登记,并签发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签发数量应与外省用人单位实际 招用本地农村劳动力的数量一致。
外出人员就业登记卡由输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在劳动行政部门指导监督下,按照劳动部规定的统一格式印制,名称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外出人员登记卡”。
输入地和输出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应指导所属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开展多种方式的省际协作,并做好劳动力市场调查、统计、分析、预测和信息传 播、管理工作。输入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可在输出地建立劳务基地,为本地区用人单位跨省招用农村劳动力提供定向服务。输出地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可在输入地 设立派出工作机构,可称为“劳务工作处(站)”,负责协调本地区跨省流动就业劳动力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可代理本地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所委托的服务事项。
Q4:出国劳务无犯罪证明及公证材料办理需要多少钱
开具出国无犯罪证明及公证必须要在办好护照之前办理。
办理条件:
1、首次申请护照;
2、护照加注:分为曾用名加注、姓名加注、换发加注、补发加注、曾持照加注等五类。申请人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可申请曾用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可申请姓名加注。曾持照加注项上最多加注3个曾持护照的号码;
3、护照换发:⑴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⑵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⑶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⑷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4、护照补发:护照损毁、遗失或被盗;
5、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⑴出国奔丧、探望危重病人;⑵出国留学开学日期临近;⑶前往国入境许可或者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⑷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紧急事由。
当然可以
只要你是中国公民,就ok啦
Q5:出国劳务村里有没有出具证明
你好,正常的出国劳务办理是不需要农村出具任何证明,因为出国劳务,不分城市和农村的人员限制,如果你想了解具体的,你可以百度万国劳务,通过网站内的资讯信息查看你想干什么劳务,万国劳务是经过国家商务部备案的准出国劳务资质公司,从事出国劳务10多年的外派劳务经营经验。1#3#6#《2#4#9#4《#》4#2#6#1》
您好!出国劳务却是面临着众多的风险,需要用一份保险构建自己的保险体系,出国务工保险是非常适合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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