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劳务手续办理流程(没有资质的个人给别人办理出国劳务合法么被骗了可以立案么能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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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挂靠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否合理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务关系。只要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发生了实际用工,就建立了劳动关系,不论劳动关系是否书面签订了劳动合同。同时劳动者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只要不对本单位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就是合法的。 《劳动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无效。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现在法律上对于劳动关系挂靠还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从上可以得出,只要不违反《劳动法》中的相关规定,应该是合法的。
Q2:没有资质的个人给别人办理出国劳务合法么被骗了可以立案么能怎么处理
对于没有资质,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个人,当事人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二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违反本法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你说呢...
Q3:对于出国劳务国家有什么法律吗?具体法律法规在哪里能查到?
商务部就可以查到,不过没什么用,越是正规的公司,越是外包厉害,因此并不好,不大不小的公司到口碑可以,我们就是做正规劳务的,惠州利源出国劳务
《劳动合同法》 中劳务派遣,和经营公司签订的合同叫做《外派劳务合同》,您和外国雇主签订的合同叫做《雇佣合同》
Q4:出国劳务公司相同一批单子收费不一样,算违法吗
不算违法,这个东西是劳务公司自己定
这个没有价格标准,你就不要太纠结了,好比一瓶洗洁剂,大超市卖10.9元/瓶,小卖部卖10元,你能说大超市违法了吗?
您想去哪个 国家 如果去日本的话 一、项目说明:本项目为定向工作 合法劳务 二、基地招生条件: 1、男生20~27周岁,女生18~33周岁。 2、身体健康、无纹身烟疤、无重大家族病史、无传染病、未去过日本、无日本拒签史。 三、工作期限与工资标准: 1、工作期限为3年。每周工作40小时,其余时间为加班,加班费另算(每小时50~60元人民币)。 2、工资标准:按日本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月收入10~12万日元(三年可挣30万元人民币以上)。 四、福利待遇:日本企业根据当地政府规定为劳务人员办理各种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怀孕及牙病自理)。 五、办理出国费用:4万~5.5万元人民币(往返机票在内,特殊工种另算)基地可提供贷款5万元人民币(利息6厘多,还款期限二年)。 六、基地培训费: 1、基地实行一次性收费1、不住宿1250元人民币(培训费、材料费)2、住宿1700元人民币(培训费、食宿费、材料费),在培训期间随时参加出国考核面试直至录取为止。 2、培训内容: a、日本语培训 b、文化课培训(数学补习) c、风俗礼仪培训 d、综合素质培训 e、日本风土人情介绍 您最好找一个 正规的劳务培训基地 有国家资质的 那样保险 不要找中介
Q5:个人要办境外劳务输出公司可以吗?
劳务公司需要得到国家的行政许可,属于国家强制性行政管理行业。具体规定如下: 一、中国境内企业法人; 二、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3年以上,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中西部地区企业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二)具有相当经营能力,资产负债率不超过50%,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公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四)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五)具有足额交纳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的能力(至少交100万抵押金)。 (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对外劳务合作专业人员不少于5人,专职培训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均不少于2人,法律人员不少于1人。 (七)具有相应市场开拓能力和现场管理能力。 (八)具有一定工作基础,近3年向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提供外派劳务人员不少于300人。 三、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的申请报告。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三)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验资报告、财务年度报告、资产负债表复印件,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原件。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固定场所租赁证明复印件。 (五)公司章程、经营管理制度、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六)本办法第五条第六项规定的相关专业人员证书复印件。 (七)拟开展对外劳务合作的国别及地区可行性报告。 (八)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出具的提供外派劳务人数证明原件。 (九)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步骤: (一)企业申请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应向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在收到企业的全部申请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将初审意见连同企业全部申请材料一并报商务部。 (三)商务部在收到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和企业的全部申请材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许可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批复,抄送相关部门。不予许可的,应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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