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单位和劳务外包单位哪个好(用工单位辞退被派遣员工有哪些法律规定求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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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用工单位辞退被派遣员工有哪些法律规定求解答
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是劳务关系,并无劳动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务协议,在劳动过程中,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管理和指挥,劳动者遵守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在用工单位的安排下提供劳动。
用工单位辞退被 派遣的劳动者,应符合劳动法律规定的条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 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换言之,用工单位退回被派遣劳务者只能是因为劳动 者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以及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这样,劳务派遣单位再依据劳动合同和法律的有关规定,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如劳动者并无违反 《劳动合同法》及劳务协议约定的行为,则用工单位不得随便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亦不得随便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Q2:劳务派遣员工在用人单位满多少年不得随意辞退
只要在用人单位工作,任何时候用人单位都不能随意辞退员工。如果是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那么员工需要找派遣单位重新安排工作,如果派遣单位不安排工作,辞退员工的话,是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求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的。
法律分析
用工单位无权辞退劳动者,只有用人单位即派遣公司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若用工单位想解除合同,应将劳动者退回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合同的补偿和赔偿也应由派遣公司承担。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派遣公司,由派遣公司解除合同。派遣公司解除合同的情形有: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工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又建立劳动关系对用工单位的工作有重大影响或经用工单位提出拒不改正、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因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等。关于经济补偿:如果是派遣公司与劳动者解除合同,有以上情形时,不能索要经济补偿或赔偿;没有以上情形时,可以索要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解除合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的,还应给你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没有这样的规定。只要想辞退你,随时都可以,支付补偿金就是了。如果你想说的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那也是在派遣公司工作10年后,和派遣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派遣工作合同
Q3:我是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公司想辞退我,让我签离职手续,请问怎么办
你当然要签字同意。劳动合同可以解约的。符合合同中的前提条件就是两清。如果有单方面过错是要赔偿的。有报到仲裁委进行仲裁。
被用工单位辞退,可以有派遣单位再给你派遣到其他单位。
如劳务派遣公司也跟你接触合同,需要支付你相应工资和1个月的违约金
被用工单位辞退,可以有派遣单位再给你派遣到其他单位。 如劳务派遣公司也跟你接触合同,需要支付你相应工资和1个月的违约金
Q4:派遣工被辞退有哪些补偿
用工单位辞退派遣工,没有补偿。
劳务派遣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实际工作单位是用工单位。用工单位辞退派遣工,并非解除劳动合同,用工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派遣工由派遣单位另行派遣,等待派遣期间,由派遣单位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支付报酬。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1、根据《劳动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即被单位辞退,你在单位干了几年,单位应支付几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
2、派遣公司重新给你介绍工作,新工作还是派遣工,性质没变化
Q5:劳务派遣员工是否可以随意辞退
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对发生的劳资纠纷,可以采取一些合理合法的手段以减少用工单位的经济损失,减轻用工单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但不等于用工单位因此可以随意、无故辞退所用的派遣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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