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情况说明(办理劳务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请问各位大虾:我司(在广州)第一次去劳动局办理劳务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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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办理劳务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请问各位大虾:我司(在广州)第一次去劳动局办理劳务备案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办理劳动用工备案需提供的资料:
未办理用工主体资格登记的用人单位,要提交一下资料进行劳动备案:
1、填妥《广州市劳动用工单位资料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已办理劳动用工主体资格登记证的用人单位,提交以下资料办理用工备案:
广州市户口的劳动者
1、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2、劳动者的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
3、小一寸彩照一张
4、经劳动者签名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广州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电子版及打印简化版一式三份
流动人员除了上述资料还需提供
1、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不用户口本复印件)
2、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是国家规定的东西,一般可以简化到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居住证复印件、社保增减员表、小一寸彩照1张。
是的,劳务派遣公司是要照前审批的,需要上级劳动部门进行审批后,工商部门才会给起营业执照
Q2:施工合同备案无劳务分包的情况说明怎么写
可以说本工程没有进行劳务分包,全部由我公司施工队伍施工。但是有的地方是强制要求总包单位签劳务分包合同的。目的一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毕竟劳务企业比没有资质的施工队强好多,二是更好的发展当地的劳务企业。国家并没有文件一定要工程进行劳务分包。本人就是从事施工合同备案工作的。希望采纳。
可以说本工程没有进行劳务分包,全部由我公司施工队伍施工。但是有的地方是强制要求总包单位签劳务分包合同的。目的一是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毕竟劳务企业比没有资质的施工队强好多,二是更好的发展当地的劳务企业。国家并没有文件一定要工程进行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合同同样需要备案。
北京市建设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及施工人员网上备案表:
Q3: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中的专职工作人员情况怎么写
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不需要提供工作人员的情况
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需要提供工作人员的情况及简历、学历证明、从业资格证等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应满足要求:
①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②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及不分等级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③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Q4:劳动合同专项检查情况说明怎么写
用人单位名称 营业执照
号 码
地 址 邮 编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 话
一
般
单
位
填
写 当前职工总数 女职工
人数 未成年工人数 外来员工人数
已签订劳动
合同人数
未签订劳动
合同人数 已办理合同备案人数
是否已签订
集体合同 建立工资协商机制情况
本年度新招职工人数 其 中
已签合同
人数
合同已备案人数
保存录用登记材料人数
建筑
施工
企业
填写 项目名称
项目经理
当前使用农民工人数
已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未签订劳动合同人数
单位
自查
自纠
情况
说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信息;2.委托事项;3.委托事项办理方式和程序;4.双方权利义务;5.违约责任;6.其他约定。
Q5:劳务派遣用工单位履行法定义务情况应该怎样写?
交社保,工薪金,医保
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三方的法律关系: (1)派遣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关系 劳务派遣单位属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用工单位、派遣岗位、工作内容等均由《劳动合同法》来调整; (2)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特殊劳动关系 因为用工单位实际使用劳动者,但却并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这种具有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双重性质的法律关系,被归于特殊劳动关系。在上海地区,构成特殊劳动关系的,在工作时间规定、劳动保护规定、最低工资规定方面由《劳动合同法》加以调整,其中,“劳动保护规定”包括工伤待遇。 (3)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劳务关系 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所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属于民事合同,双方之间是平等的民事法律主体,因此由《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6)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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