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想办理劳务派遣公司,该怎么做?具体流程!)

深圳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想办理劳务派遣公司,该怎么做?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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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许可证是在注册公司前去办还是注册公司后去办?

新设立劳务派遣公司,首先须办理营业执照,取得营业执照后,再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时须出具验资报告(必须加二维码),取得劳务派遣许可证后,公司方可营业。

不管是注册公司还是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

我们都可以处理,希望能帮到您

一、办理条件: 1.实收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资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 2.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公司章程(复印件一份); 4.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当年增资的企业,审计报告中注册资本仍为增资前的公司法人还需提供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及当年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地应提交房产证明,有偿使用的办公场所应提交租赁协议和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包括设备名称、数量、型号、用途等内容(原件一份)。 7.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股东大会对法定代表人的任命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 8.经办人员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及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即时科技专业人士撰写,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复印件一份);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复印件一份);拟与劳务派遣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样本(复印件一份)。

注册执照之后办就可以,劳务派遣证没有前置证明的要求,不过自己跑比较麻烦,要很多的证明资料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七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第九条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第十条 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 许可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许可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四条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许可经营事项、有效期限、编号、发证机关以及发证日期等事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样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印制、免费发放和管理。

第十五条 劳务派遣单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第十六条 劳务派遣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并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在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上予以注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变更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分立、合并后继续存续,其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劳务派遣单位分立、合并后设立新公司的,应当按照本办法重新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第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

第十九条 许可机关应当根据劳务派遣单位的延续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准予延续行政许可的,应当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延续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延续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一)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一个行政许可期限内受到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第二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子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由子公司向所在地许可机关申请行政许可;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书面报告许可机关,并由分公司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Q2:深圳人力资源许可证怎么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可以办理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是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机构设立的必要前提条件。也是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业、提高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门槛的有力保障。

企业办理人力资源许可证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有规范的名称、明确的业务范围、健全的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3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关专业毕业证工作人员;

3.有与所申请的业务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办公设施和资金;

4.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设立,个人不得设立;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人及股东身份证

3、公司章程(需要最新的,工商局加盖档案查询章)

4、办公场所证明

5、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学历证书,从业资格证书

6、验资部门出具的验证报告(部分省份需要)

证书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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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2、有规范的名称、明确的业务范围、章程和管理制度;

3、有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施;

4、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深圳人力资源许可证目前已经是已经改为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了,领取的没有许可证,是一个备案证明,但是经过备案后的可经营的业务一样。

深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条件:

1. 申请主体必须是深圳市内的企业,经营范围带有人力资源等业务范围,公司正常。

2. 场地要求必须是正规写字楼,提供场地的产权或租凭证明,消防合格;必须真实办公,办公设备和消防设备齐全。

3. 合规制度和消防制度,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制度和开发人力资源服务的工作规则、安全管理制度等都需要齐备

针对场地基本上整个深圳都是这个要求,但是每个区又会有所不同,且办理中的资料和制度非常多,比较复杂,建议找专业机构咨询清楚具体条件,更有利于企业快速办理下来。

一、深圳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一般申请是去人力资源服务(人才中介)机构设立申请:条件和资金要求: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登记表;

2、所用场地的产权或租凭证明;

3、不少于200万元注册资金证明材料;

4、5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经过相关培训从业人员证明材料;

5、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制度和开发人力资源服务的工作规则、安全管理制度;

6、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一式两份)申请通过后,由省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实批准后,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企业凭《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相关文件,可以申请人力资源服务营业。

二、材料要求

1、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制造、使用假材料、假证明、假证书。

2、凡外国文字的文件、证书、证明等材料均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翻译成中文,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3、全部材料(含复印件)统一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mx297mm)纸质材料,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统一使用简化汉字,按本须知报送的材料的顺序编写目录和页码,左侧装订成册。

三、办理程序

1、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根据业务办理指南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是否齐全。申请材料齐全的,进行受理;不齐备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须补充的材料;

2、承办: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提交责任处室(科室)工作人员审核;

3、审核:责任处室(科室)工作人员现场核查有关场地、设备和人员情况,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4、批准:责任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最终审批,转业务受理窗口办理发证手续。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设立申请: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登记表;

2.所用场地的产权或租赁证明;

3.不少于100万元注册资金证明材料;

4.5名以上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经过相关培训从业人员证明材料;

5.健全可行的工作章程、制度和开发人力资源服务的工作规则、安全管理制度;

6.营业执照;

7.章程和管理制度;

8.相关办公设备、信息管理系统;

我们可以处理,希望可以帮到你。纯手打,望采纳。

1、受理:对申请机构提交的材料,即时审理。

2、审查:对申报材料齐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对提供材料不完备的,随时告知申请机构予以补正。

3、实地考察:工作人员到现场对开办场所、办公设施、办公环境等进行实地考察。

4、发证: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颁发《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1、主办单位或拟任负责人签署的书面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机构名称、地址、业务范围、服务方式、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及申请开办时间等;

2、拟任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职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拟任负责人和专职工作人员的个人简历及近期免冠照片三张,单位开办的还应出具开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成立批文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开办的须提供居住地派出所的居住证明;

3、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机构章程应载明下列事项:

机构名称、性质、服务宗旨、业务范围、组织形式、出资方式和数额及其他有关事项;

4、工作场所及办公设施的使用证明(租用的须附租赁协议);

5、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

6、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开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表》(一式三份)。小微律政小郑。

Q3:想办理劳务派遣公司,该怎么做?具体流程!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两百万元。”

劳务派遣公司依据出资人的意愿,可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劳务派遣公司还应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具体办理流程,需按照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进行。

商周详诚建筑劳务分包公司为您解答问题!

劳务派遣的定义劳务派遣业务是近年我国人才市场根据市场需求而开办的新的人才中介服务项目,是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用人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和发展需要,通过正规劳务服务公司,派遣所需要的各类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后,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组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组织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际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双方之间只有使用关系,没有聘用合同关系。劳务派遣的法律关系

Q4: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是怎样的

1、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Q5:如何注册劳务派遣公司申请许可证

申请条件:

1. 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 有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的经营场所,自有或租期3年以上非民用住宅;至少有1套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固定电话、办公文件柜和办公桌椅;

3. 除法定代表人外,至少有2名专职工作人员,其中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应具备人力资源管理师或相关职业资格;

4. 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办理材料:

1.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一式2份;

2.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1份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公司章程1份;

4. 验资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者验资报告1份;

5.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自有办公场所提交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租用的办公场所提交房屋租赁合同和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1份;

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 专职工作人员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1份;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1份。

以上是大连市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行政许可申请条件和办理材料,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注册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五)有公司住所。

二、注册劳务派遣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三、劳务派遣公司注册的特别规定:

劳务派遣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在整个劳务派遣过程中,派遣机构的实力和信誉对劳务派遣的秩 序和效果至关重要。规定200万元的注册资金可以提高派遣机构的设立门槛,一定程度上把不具备实力的企业排除在外,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