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服务许可证(做劳务派遣公司需要考什么证书才能拿到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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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派遣需要哪五证
劳务派遣公司需要办理的证照:
1、工商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国、地税)
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才可从事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1、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3、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以及民办非
4、企业单位等组织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18-966-727-854)。
5、用人单位以承揽、外包等名义,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
1,劳务派遣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员工提交毕业证书进行验证,以便于将员工派遣到与其学历、能力相适应的用工单位。
2,员工应当提供本人真实有效的最高学历证明给单位,如果提供虚假毕业证,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且不需要对员工进行补偿。
3,《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Q2:建筑劳务公司有劳务派遣证完多少税
劳务派遣公司需要交纳营业税及城建税、教研费附加等。营业税5%、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个人所得税2%、地方教育附加(所开发票金额算出的营业税,再乘1%) 。 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因此,劳务公司以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缴营业税,按服务业依5%缴纳营业税
营改增后劳务派遣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适用5%的“征收率”。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 ): 一、劳务派遣服务政策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可以开具普通发 票。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Q3:做劳务派遣公司需要考什么证书才能拿到许可证
需要注册资金200万以上,办公地址与实际注册地址一致(上门核查),代办北京地区劳务派遣许可证!
可以私聊我~
Q4:劳务证怎么办理
你们公司在什么地区呢
一般需要的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您好!想去澳门工作,首先要有公司肯请你才行。
因为劳工名额是由澳门政府分配的,不是随便说去就去。
一般情况下澳门的公司会委托大陆的劳务中介负责招聘。
所以你找劳务公司就行了,例如“珠海领航劳务派遣公司”,有很多职位提供。
算上办证和中介等等的服务费用都不便宜。
Q5:新注册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和流程
劳务派遣公司注册条件可以总结为如下几点: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贰佰万元。3、股东共同制定劳务派遣公司章程。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5、有人才派遣公司住所。《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往往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只有一年甚至更短,这样导致被派遣劳动者在派遣协议到期后变成失业者,为了保护被派遣劳动者的利益,劳动合同法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派遣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报酬的义务。用工单位虽不是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但由于被派遣劳动者实际在用工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用工单位的管理,因此,用工单位同样需对被派遣劳动者负有相应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1、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2、劳务派遣单位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50万元。
新注册劳务派遣公司办理许可证需要什么条件和流程
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所需条件?
1、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劳务派遣许可证所需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4、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5、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6、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社保人数,实缴资本、实际地址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所在地有许可管辖权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称许可机关)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第七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四)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六)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第九条 许可机关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第十条 许可机关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 许可机关决定受理申请的,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许可机关应当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第十二条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四条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许可经营事项、有效期限、编号、发证机关以及发证日期等事项。《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分为正本、副本。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样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印制、免费发放和管理。
第十五条 劳务派遣单位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后,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
第十六条 劳务派遣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并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在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上予以注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变更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第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分立、合并后继续存续,其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劳务派遣单位分立、合并后设立新公司的,应当按照本办法重新申请劳务派遣行政许可。
第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3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
第十九条 许可机关应当根据劳务派遣单位的延续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
准予延续行政许可的,应当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条 劳务派遣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延续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延续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一)逾期不提交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或者提交虚假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
(二)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一个行政许可期限内受到2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第二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子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由子公司向所在地许可机关申请行政许可;劳务派遣单位设立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应当书面报告许可机关,并由分公司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一、所需条件
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2、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3、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4、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办理流程
1、查名,工商递交名称核准申请书,领取《企业预先名称核准通知书》;
2、提出申请,递交申请材料;
3、工作人员审核申请材料,无误的话,出具受理通知书;
4、核实申请材料,并安排人员上门核实场地;
5、下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扩展资料:
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注意事项
办理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审核标准: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申请单位必须符合《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3、公司当天提供资料。
当天提交审核提交材料初审时间2工作日 (由贵公司材料盖章后),受理时间10工作日左右 (由材料初审受理 起),取证时间0.5工作日。
所需要的材料:
1、申请单位的法人证明文件;
2、法人身份证明材料;
3公司概况;
4、公司章程扫描件(工商局调档章程);
5、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材料;
6、注册资金证明(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的文本或上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工作规则:包括内部管理规章和工作制度;
8、固定场地使用证明(经房产行政部门鉴证的合同或物业管理合同);
9、租赁合同;
10、劳务派遣机构服务章程,包括机构性质、开展服务的方式、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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