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是什么意思?资源综合利用收入所得税有什么优惠政策?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是什么意思?资源综合利用收入所得税有什么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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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秸秆加工成颗粒燃料的合作社所得税是不是免税?

只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和免征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如果你是收购秸秆,然后生产销售粗纤维秸秆,是不享受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的,是不能开具免税的发票的。

如果你是村民,与生产秸秆的村民一起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粗纤维秸秆,是可以享受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也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和免征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如果你是收购秸秆,然后生产销售粗纤维秸秆,是不享受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的,是不能开具免税的发票的。如果你是村民,与生产秸秆的村民一起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粗纤维秸秆,是可以享受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也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和免征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如果你是收购秸秆,然后生产销售粗纤维秸秆,是不享受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的,是不能开具免税的发票的。如果你是村民,与生产秸秆的村民一起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粗纤维秸秆,是可以享受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也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和免征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如果你是收购秸秆,然后生产销售粗纤维秸秆,是不享受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的,是不能开具免税的发票的。如果你是村民,与生产秸秆的村民一起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粗纤维秸秆,是可以享受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也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和免征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如果你是收购秸秆,然后生产销售粗纤维秸秆,是不享受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的,是不能开具免税的发票的。如果你是村民,与生产秸秆的村民一起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粗纤维秸秆,是可以享受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也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和免征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如果你是收购秸秆,然后生产销售粗纤维秸秆,是不享受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的,是不能开具免税的发票的。如果你是村民,与生产秸秆的村民一起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粗纤维秸秆,是可以享受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也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只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和免征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如果你是收购秸秆,然后生产销售粗纤维秸秆,是不享受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的,是不能开具免税的发票的。如果你是村民,与生产秸秆的村民一起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粗纤维秸秆,是可以享受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也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只有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和免征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如果你是收购秸秆,然后生产销售粗纤维秸秆,是不享受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的优惠的,是不能开具免税的发票的。

如果你是村民,与生产秸秆的村民一起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销售粗纤维秸秆,是可以享受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也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的,可以开具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您好,会计学堂晓海老师为您解答 在增值税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规定,对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政策:以三剩物、次小薪材和农作物秸秆等3类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生产的木(竹、秸秆)纤维板、木(竹、秸秆)刨花板,细木工板、活性炭、栲胶、水解酒精、炭棒;以沙柳为原料生产的箱板纸。该公司生产的“秸秆煤”,属于炭棒,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80%的税收优惠。 国税人员进一步提醒,该公司申请享受上述《通知》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一)纳税人生产、利用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的建设项目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且已获得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同意。(二)自2010年1月1日起,纳税人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环保部门相应的行政处罚。(三)生产过程中如果排放污水的,其污水已接入污水处理设施,且生产排放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四)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已送交由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定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并已取得该机构出具的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及本文件规定的生产工艺要求的检测报告。(五)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应当在初次申请时按照要求提交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有关数据,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备案,并在以后每年2月15日前按照要求提交上一年度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有关数据,报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备案。具体数据要求和提交办法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通知。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对此作出进一步解释,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前款所称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在《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农作物秸秆生产的热力”项规定的标准是“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由于该公司生产的“秸秆煤”所用原料全部是棉花秸秆,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要求的标准,因此其取得的收入可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计缴企业所得税。 欢迎点我的昵称-向会计学堂全体老师提问

Q2: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退税的问题,原材料中有不属于退税范围的,应该怎么减掉这部分呢?

按照搀兑比例从产成品中减除,这是比较可行的办法。但是这个办法要提前和税局沟通。

既然进项税已经在出口退税时退了,就不能再抵扣进项了。出口退税退的就是你购进所负担的进项税,又让你抵扣,就变成你拿两份了,只能拿一份

Q3:资源综合利用收入所得税有什么优惠政策

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税收优惠

  一、需要报送的资料

  (一)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申请备案表》

  2、《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复印件

  (二)汇算清缴期补充报备

  《资源综合利用说明及核算情况表》

  二、受理机关:主管税务机关

  三、备案方式:事先备案

  四、受理日期:

  1、报备资料:预缴期内

  2、汇算清缴补充报备:汇算清缴期内

  五、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政策依据:

  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七、相关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33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9条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税收优惠

  一、需要报送的资料

  (一)报备资料

  1、《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申请备案表》

  2、《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复印件

  (二)汇算清缴期补充报备

  《资源综合利用说明及核算情况表》

  二、受理机关:主管税务机关

  三、备案方式:事先备案

  四、受理日期:

  1、报备资料:预缴期内

  2、汇算清缴补充报备:汇算清缴期内

  五、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政策依据:

  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七、相关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33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9条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

  (四)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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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地域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管理中“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所列资源为主要原材料,生产《目录》内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当年收入总额。”

这是全国实行的,地方没有权力进行扩大或缩小。

Q4: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如果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从事《目录》所列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其申请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三)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四)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应当取得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

(五)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纳税人在办理退税事宜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符合本条规定的上述条件以及《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书面声明材料,未提供书面声明材料或者出具虚假材料的,税务机关不得给予退税。”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5号):“二、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有纳税信用级别条件要求的,以纳税人申请退税税款所属期的纳税信用级别确定。申请退税税款所属期内纳税信用级别发生变化的,以变化后的纳税信用级别确定。

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有纳税信用级别条件要求的,以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提交《退(抵)税申请表》时的纳税信用级别确定。

……

八、本公告第一条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第二条至第七条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此前已发生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执行,已处理的事项不再调整。”

Q5:污水处理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企业享受退税吗?

污水处理2113行业的企业享受增5261值税即征即退属于增值税一般纳4102税人。

政策规定:

财政部 国家1653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15〕78号)规定: “一、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本通知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

七、本通知自2015年7月1日起执行。”

其中《目录》中规定污水处理是指污水经加工处理后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规定的技术要求,或达到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直接排放限值的劳务,属于资源综合利用劳务。

享受政策须同时满足条件:

1.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3.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4.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应当取得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

5.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享受。

财政2113 部和国 家税 务总5261 局于2015年6月12日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4102增值税优惠目录》(财1653 税[201 5]7 8号,以下简称7 8号文),其中,规定污水垃圾处理、再生水和污泥处理劳务,自2015年7月1日起征收增值税。根据新规定,污水、垃圾及污泥处理劳务在缴税后返还70%,即需要缴纳30%的增值税;再生水产品缴税后返还50%,即需要缴纳50%的增值税。

《财政部、国家税2113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5261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4102(财税〔2008〕156号)规定,对污水处理1653劳务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23号)规定,污水处理,指将污水(包括城镇污水和工业废水)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或达到相应的国家或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直接排放限值的业务。

财税〔2013〕23号文件同时规定,纳税人在办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退税、免税事宜时,应同时提交污染物排放地环境保护部门确定的该纳税人应予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污染物排放地环境保护部门在此前6个月以内出具的该纳税人的污染物排放符合上述标准的 证明材料。已开展环保核查的行业,应以环境保护部门发布的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的企业名单公告作为证明材料。可见,污水处理只有在达标后,才能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退税会计资料大全》

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2014版)的填表说明,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写在 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填写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免税销售额,不包括符合其他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不填写本栏次。   同时,第14栏“本期免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增值税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6栏“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   第15栏 “小微企业免税额”:填写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增值税免税额,免税额根据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