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书样本(求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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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求派遣员工与派遣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范本
公司工作的人员,你的实际人事从属关于是属于某个人力资源公司的,而非你工作了八年的这家公司;
与你工作了八年的这家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人员,属于这家公司的正式员工,所以你的工资与福利与这家公司的正式员工会相差很大。
现在你明白了?
如果可能的话,建议你跑跑关系,看看能不能与这家公司正式签定劳动合同,成为他们的正式员工。没功劳也有苦劳嘛。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是劳动关系,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是用工关系,即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只是用工关系,劳动者与劳动派遣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劳动派遣单位承担与劳动者产生的劳动纠纷法律后果,用工单位不承担劳动纠纷责任。
Q2:急急!!!关于出国读研与就业派遣、三方协议
新劳动法明文规定不存在违约金问题 法律依据(重点看最后一条)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所以,你只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不会影响以后任何事
出国是有OFFER想走就OK的,三方协议其实你一毕业就失效了,所以签了和没签其实没什么,那是一种对毕业生实习保护协议,也是学校就业率的一种象征。其实对你来说关键的是派遣证,貌似它是决定学生是干部身份还是工人身份的关键。一般是签了三方后,由学校将档案和派遣证发往你的就业单位,如果是没毕业就有OFFER一般是到教育局留学服务中心提交OFFER,他们会帮你办理派遣证和档案存放,等你回国时你就还是干部身份。不过其实貌似派遣证和档案到最后毕业一般是自己从学校拿走提交给就业单位的。不知道你们学校是不是很死板了!实在不明白,我觉得其实问学校老师,他们自己都不知道,只会把问题严重化!还是问问你所在地的留学服务中心,没准他们有说法!希望对你有帮助
Q3:劳务派遣合同范本
劳务派遣合同为3方关系,用人单位(派遣方),劳动者,用工单位(接受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就你的薪金福利的分担签订协议。劳务派遣合同与其他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且期限为2年以上。
劳务派遣合同
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劳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见附件)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二)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四)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五)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10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六)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七)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九)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二)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三)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四)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五)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
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六)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七)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八)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十)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或实习生的意外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二)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实习生的 万元额度的意外险保费,按每人一份年交额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
①每人每月 元;
②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 收取。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10日前将(二)项中1、2、3款规定的费用以转账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睢宁县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疑义,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Q4:关于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动合同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有劳动合同中存在服务期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因此,劳动者辞职没有履行提前30天通知的程序就要罚款500元的约定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2.如单位执意扣钱,你可去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Q5:如何签定境外合同
出境就业的中国公民必须与境外雇主直接签定劳动合同。已开始实施的《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的这一要求,将使中国境外就业人员的劳动权益得到当地国家劳动法律和劳工部门的双重保障。此外,《规定》还明确境外就业中介实行行政许可制度。
据了解,由于以往的劳务输出人员只与国内派出公司签定劳动合同,而与国外雇主签定经济合同,一旦因薪酬、工作环境、卫生条件等问题发生劳动纠纷,不仅得不到境外劳动法律的保障,而且无法要求国内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面与境外劳工部门协商。而部分非法从事境外就业中介的机构及个人更是借此机会牟取暴力、侵害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
为整顿境外就业中介市场的秩序,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颁布的这项规定首次将“境外就业”界定为“中国公民与境外雇主签定劳动合同,在境外提供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就业行为”,并首次要求中介机构设立数额不得低于50万元的备用金。规定指出,备用金将主要用于因境外就业中介机构责任造成其服务对象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的赔偿及支付罚款和罚金。
同时,规定还要求将境外就业中介服务协议和劳动合同报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并对境外就业中介的从业资格实行年审制度,对其年度经营情况进行年度检查评估。
和洋雇主直接签合同
据了解,以往大家所熟悉的劳务输出是国内的派遣公司与境外接收单位或雇主双方签订劳务合同,国内派遣的劳务公司与劳务人员签订派遣合同,即劳动合同。一旦因为薪酬等问题发生劳动纠纷,往往得不到境外劳动法律的保障,甚至无法要求国内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出面与境外劳工部门协商。而根据新规定,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办法》明确了境外就业中介机构的义务,包括了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必须检查境外雇主的合法开业证明、资信证明,以及协助、指导境外就业人员同境外雇主签订劳动合同,并对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确认;帮助境外就业人员代办社会保险,协助境外就业人员处理与其雇主发生的劳动纠纷。按照这个规定,出境就业的中国公民将可以和境外洋雇主直接签定劳动合同,中介机构与就业人员签订的是中介服务协议书,这也是境外就业和劳务输出的一个重要的区别。这样可以使得境外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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