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工资(什么是事业单位外包派遣制员工福利待遇?不明白,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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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什么是事业单位外包派遣制员工福利待遇?不明白,谢谢
你知道劳务派遣吗?就跟银行一样有劳务派遣,电信、移动、联通一样都是劳务派遣。 比如重庆移动外包公司就摩尔人力有限公司,电信是先特外包服务有限公司。就看你是哪个外包公司,说白了就是那个公司包工过来,你去打工,包工头给你发工资。
有点像是编制外的意思吧
1.无论是外包还是派遣,都是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到联通去工作,与联通本身没有劳动关系,只是工作关系,这是与正式工的本质区别。
2.劳务派遣和外包的区别在于,派遣制员工的福利待遇,如工资、社保、奖金等,都是由联通方面来负责的,派遣公司顶多只是代发工资、代缴社保,合法权益相对有保障;
3.但如果外包了,联通把所在的这个岗位整体承包给外包公司,钱也是一大块直接付给外包工公司,工资社保福利待遇全由外包公司负责,如果不幸碰上了无良的外包公司,个人权益就有可能得不到保障。
Q2:是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为什么工资是从劳务派遣公司出的?这样合法吗?
不合法,正常的是劳动关系在哪里就由哪里发工资,你既然劳动合同是和用人单位签定的,那么劳动关系也就在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一点关系没有,
合法。
您遇见的情况比较普遍,例如中国移动 供电等许许多多一线工人都和你一样,属于劳务派遣工,不是公司的正式职工。而且同工不同酬,你的工资很低,而正式工工资很高。
目前按《劳动合同法》之规定 是合法的,但是不合情理!!!
待出现劳动合同变更或是其他侵犯你实体权益的情况可以劳动合同为据主张权益。目前并未对你产生实质性影响。
Q3:事业单位临时工,每月3000元,已经干了10年了,还有必要坚持下去吗?
事业单位临时工,每月3000元,已经干了10年了,还有必要坚持下去吗?笔者觉得,您没有必要再坚持下去了。
人的一生,需要有一定的“精彩”,那么这个精彩来自哪里呢?笔者觉得,主要应该是自己的奋斗努力过程,不一定是腰缠万贯,不一定是房屋千所,很有可能是普普通通平平常常,甚至还有可能是身无分文艰难度日,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过程,你的人生经历了什么样的过程,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你不一定飞得多高多远,但你曾在天空中留下过身影,这就是精彩,这就够了。这些话不是小学书包里的座右铭,也不是什么心灵鸡汤,而是实实在在的生活感受。笔者觉得,一个人的一生,至少要经历过一些事情,至少要有一点点的奋斗经历。如果一直保持着白开水一样的没有任何波澜的稳定的平凡生活,似乎缺少了一定的人生意义。所以说,你应该有所行动了,没必要再这样坚持下去了。
笔者建议你离开,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每个月3000元的工资,确确实实有些少了。作为一个家庭支柱,这点钱够干什么的呢?生活的支出需要很多的,日常的饮食、孩子的上学、对老人的照顾,哪里不需要银子呢,而且这都不是一笔小数目吗。如果老人再有个病灾有个灾的,那似乎连饭钱都没有了。
所以说,无论从哪方面考虑,你都不应该再坚持下去了,你说过自己已经坚持了十年,真的佩服你的忍耐力,说句心里话,作为一个男人,即便是到工地上搬砖也不止这点钱啊,当然了,如果你是富二代、如果你家境殷实、如果祖上给你留下了很多厚的基业,你可以选择继续混下去,否则还是越早离开越好。
一个人去创业,最重要的是什么?不是银子,不是资源,更不是什么圈子,而是你的身体与时间,如果你没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如果你没有充足的时间,那么成功对你来说真的成了天方夜谭,如果这两个条件都具备,只要你肯努力、肯总结,别在弯路上走得太远,那么你成功的几率是很大的。
从你的经历来看,已经坚持上班十年了,所以说留给你创业的时间不是很多了,人到了一定的年龄后就会失去斗志、失去勇气和信念的,另一方面,随着年龄的增长,你的身体健康也会在逐渐出现问题,也就是说,创业所需要的两个最基本的条件,你都已经很紧张了,如果再不抓紧时间的话,你很有可能就是有心无力了。
总之,条条大路通罗马,只要肯努力、只要坚持住,取得成功的几率还是很大的。祝好运。
既然是临时工,我觉得真的没有必要继续坚持下去,每个月3000元钱并不是很多,所以建议你可以选择其他行业。
这个并不是简单要不要继续坚持下去的问题,如果不坚持,你有想过自己要做什么吗?如果很迷茫,本质上就是你个人职业规划的问题。
我有个朋友,也是事业单位10年临时工,最近辞职出来了,他说感觉继续待下去一点前途都没有。
我分析了他的情况,很可惜的是,这10年里面他浪费了太多的时间。
第一,这10年,没有抓住机会去考个编制转正,不是说没有尝试,而是没有努力去争取,有些得过且过的滋味。
第二,意识到自己继续混下去没有前途,但迟迟没有出来的勇气,摆脱不了心理舒适区。虽然最近已经辞职,但30好多岁了,时间成本太高。
结合这个话题,我再说说自己个人的一些见解,仅供大家参考!
一、进入事业单位做临时工,你的初衷是什么?
对这个问题,我觉得需要追溯下自己当初进入事业单位做临时工的初衷。
为什么当时会做这样的选择?
我想很可能的理由是:找个稳定的平台,有机会转为正式编制,以及得到不错的福利待遇。
那么这10年下来,你自己再评估下,为了实现这样的初衷,你做了点什么?还有没有机会继续实现?
第一,你的单位考一个正式编制容易不容易?我不知道你10年内尝试了多少次的考试,如果都有明显的差距或者硬条件就不符合的,那么意味着你后续再考难度也很大。
而且基本上现在考公务员、事业单位这些年龄都需要满足35周岁以内,也就意味着你的机会就剩下5年左右。
第二,你目前3000元一个月,在你当地的城市属于什么水平?其他的福利待遇如何?如果你出去找个其他工作,能否更容易赚钱?
第三,你现在这份临时工的工作,是否真的很稳定?按照我的理解,所谓的临时工,基本上就是找个第三方的劳务公司和你签订一份劳务派遣合同,这样的合同性质很不稳定,要解除也是比较容易的。
一旦事业单位组织架构调整,优化人员了,你肯定会是首当其中。
所以,这样的“稳定”,是否为你当初所期望的呢?
总之,你需要想清楚以上这些问题,看看你这10年的职业生涯有没有偏离自己理想的轨迹。
二、这10年临时工的经历,给你带来了什么样的成长?
第二个你需要思考的问题,就是这10年临时工做下来,你取得了什么样的成长?
你可以结合你原先读书的专业开始回顾,专业的这些理论知识有没有得到应用?工作以后,你在自己的岗位上得到了多大的成长,学到了哪些技能和知识?
就像我那个朋友,他在事业单位做临时工10年,干的都是事务性杂活,可替代性非常强,实际上没有特别的专业度。
我想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下了决心出来的根本原因,继续在事业单位,看不到转正的明显希望,也学不到太多的技能,10年的经验看似很久,可能也就和人家在专业平台上工作个1-2年没差太多。
事业单位的确是个稳定的平台,但那只是单位稳定,并不代表临时工岗位也都很稳定。何况未来的时代会发生什么改变,谁都不知道。
真正要获得稳定,你能依赖的也只有自己的能力了。所以你需要考虑的就是继续干下去,对你的能力有没有提升?如果没有,换了我肯定会离开。
三、职场发展,必须要勇于突破自己的心理舒适区
职场上,我们每个人都会有一定的心理“惰性”。
比如果这个话题讲到,自己在事业单位做了10年临时工,心理上一定非常依赖这种工作环境和工作内容,想要迈出去换一个工作,相信你的内心会很不情愿改变。
你会考虑出去以后,未知环境所带来的各种风险,这些风险包括平台的稳定性、福利待遇差别、人际关系氛围等等。
所以,要在行动上有所改变,你的心理层面必须先进行调整。
第一,如果离开现在的环境,到一个新的平台,可能出现的各种不适应状况需要做好心理的准备。一般来说,工作10年要换一个工作还是比较艰难的。
第二,想赚更多的钱,不能指望换一个好单位就可以了,这种心态很可怕,恐怕你出去应聘面试会碰壁无数次。要赚钱,只有努力去提升自己,或者说先证明自己的价值。
所以,如果新的单位给你的起薪不高,你是否有这样的思想准备,依靠自己的努力去加薪。
第三,既然决定要出去,就得改变自己过去的工作与生活方式,你需要加强学习,充实个人的知识面。
只有做到上述这些,才叫走出“舒适区”,仅仅一个跳槽并不说明你改变了。
没有必要。首先因为这是临时工,而且工资很低,干了十年都还没涨工资,说明没有晋升的机会-。
事业单位的工作相对轻闲,有利于你复习这些考试,而且还能积累工作经验。不过因为是临时工,所以在单位中会比较没地位,待遇也不会太好,如果你决定这么走,就别太在意地位和待遇
Q4:其他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可以赚到我单位吗?
首先,纠正你几个词语错误,第一你是和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派遣公司才称为用人单位,将你派遣到工作的地方成为用工单位,个人承担的那部门是进入个人帐户的,而企业为你承担的部门是进入社会统筹的是谁也拿不出来的,企业和个人应缴纳的保险是同时向社保局进行缴纳。依照你所描述,是用工单位(工作单位)按月支付给你工资和应缴纳的保险是合法的,但是用人单位(派遣公司)并没有及时的为你们进行上缴养老保险很明显是违法。并且在你与派遣公司协商时只退你个人缴纳的部分,从另一角度来说派遣公司应该连企业承担的那部分也未缴纳你可以去你工作的单位把此事进行反应。 并且你可以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 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其中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其中劳动合同中必须包含这几项。 这是有法可依的,你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或者劳动监察部门最后可以起诉,相信肯定会胜诉的,维护自身权益,加油!!!
Q5: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工何时能涨工资
你好,现在国家的三类调整一般都不会涉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合同及劳务工,这个都是靠各个单位自行去平衡调定的,相信公务员涨了少许工资,劳务工的待遇单位也会略调高的。
现家三类调整般都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合同及劳务工都靠各单位自行平衡调定相信公务员涨少许工资劳务工待遇单位略调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