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劳务派遣人员服务方案(我是名乡镇合同制教师,之前和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现在让签劳务合同,二者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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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是名乡镇合同制教师,之前和学校签订聘用合同,现在让签劳务合同,二者有什么区别?
合同制老师也就是代课教师,作为编制教师的补充,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可以说是救急如救火的作用。
乡镇合同制教师,和学校签订了聘用合同。现在要求你签订劳务合同,情况一般是:
一、学校委托劳务派遣机构和你签订劳务合同。劳务派遣机构代为你办理工资、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等。你的工资和社保、医保、住房公积金缴纳的金额,都还是由学校出。劳务派遣机构向学校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目前,我们这边学校的合同制老师都是签订这种劳务合同。
二、财政出钱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和你签订劳务合同。你的工资,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等都是由政府的财政来出。你去学校工作,和在编教师一样由学校安排工作。只是工资比在编教师低。目前,我们这边的保安就是财政出钱,保安与保安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派遣到学校当保安。
合同制教师签订劳务合同,一般是一次签一年,第二年继续工作视为续签合同。第二年如果是考入编制或辞职不干了,劳务合同就自动解除。
学校聘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是,你之前和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是学校和你签订的,不够规范。劳务合同是劳务派遣机构和你签订的,更加规范。
合同制教师签订劳务合同,是对临时代课教师规范管理的需要。当年,老民办代课教师就是没有签订劳务合同,因此被清退时,就没有相关的劳动保障,比如养老金、医保、失业保险、意外保险、生育险等等。只能依靠政府来解决问题。
现在许多的临时用工人员都是劳务派遣人员,都签订劳务合同。大家身边乡镇学校和其他单位,还有没有不与临时用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的呢?
Q2:是否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界定劳务派遣合同是否有效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形式要件是否合法。这个简单,劳动部门都有标本可以对照。二是实质要件是否合法。这涉及到劳动法规,可以求助于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律师。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三章 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
第五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 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七条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二)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四)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七)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1、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最高期限法律没有规定,只有最低不少于2年的规定。
2、你被派遣到的工作单位是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公司是用人单位。所以无论你在工作单位(用工单位)干多久,都不会“转为正式用工合同”。即用工单位是不会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因为你已经与劳务派遣公司(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
你可以去问学校呀!
Q3:与在校大学生签订用工合同或劳务合同有什么要求?或细节要注意?
1\只能是临时聘用协议.
2\对人身安全要有明确约定,或者你为他买保险,或者要求他承诺自负一切责任.
3\佣工时间和报酬明确
在校大学生只能在暑假寒假能够全天上班,其他时间只能晚上或白天的某个时段.最好签短期的协议,约束较少,到期如果双方同意,可以续签.
您好,以下为对您问题的回复:
现在允许一些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合作,将单位中的一些临时工或者雇佣的劳务工转变为劳务派遣关系。个人认为这个符合规定,只要用人单位没有拖欠你的工资以及保险,你没有必要找这个单位的麻烦。
Q4:求助 本人跟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了就业协议,请问学校开出来的报到证是写派遣公司还是写用工单位?谢谢好心
写派遣公司,职称评定是派遣公司给你评定的,不关劳务公司的事。
我也是土木工程毕业的,我毕业时还没劳务公司派遣一说,直接和工作单位签订正式合同。
现在所有企业慢慢都转型为接收劳务派遣,但是工资问题、职称问题都是派遣公司给你解决的,基本和劳务公司没什么关系,但是一旦这些问题上有纠纷,劳务公司和派遣公司就会推来推去,很麻烦。
我所在的单位现在接收毕业生也是劳务派遣,但是一旦你工作努力能力也很好,关系也到位,一般一到两年就给你转为单位正式职工。那就不用愁了。不过一定得关系到位。
强调下,职称评定完全是派遣公司的事,一般不会出什么纠纷的。
还有现在除了国企,很多单位不会给你评定职称的,要自己去考!
派遣证应该放在用人单位,如果不是,应该是用人单位和劳务公司有协定,而协定内容你是有知悉权的。
资审的时候盖劳务公司的章。
看是和谁签订协议了,如果是你们学校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协议,你就应该直接和劳务公司挂钩,如果是用工单位签订的协议,那就直接是用工单位
Q5:通过校园招聘进入央企,而签订合同却是劳务派遣工,我该怎么办?
题主的意思是不想去了想毁约,还是想成为央企的正式合同工?
给题主分享一下我亲戚孩子的故事,可能对你有所帮助。
我亲戚的一个孩子,是重庆某重点高校土木工程毕业的。在毕业的当年,通过校招被一家所谓的建筑“央企”招聘。
当时来校园招聘时,所有的宣传内容都是这家高大上的央企。特别是能被它录取,这对于即将毕业的学生来说,简直是天上掉“陷饼”高兴得有些懵了。
于是签订合同时,也根本没有在意,只管一阵签字,哪里还去看它的具体内容条款。
当一阵高高兴兴签完合同,拿到手冷静阅读具体条款内容,才发现自已上当受骗了,哪里是什么央企的正式劳动合同,原来只是一个劳务合同,是央企的一名劳务派遣工!
亲戚家的孩子打电话回来,哭诉自已校招被骗进入了劳务派遣公司,合同也签了,不知该怎么办?
后来亲戚来咨询我,他知道我在单位主管安全,懂得不少法律知识。当时我向亲戚了解了一下情况,然后也打电话问了一下孩子,有关招聘宣传活动详形。知道该招聘活动是以“偷樑换柱”的方式,在最后签订合同环节中,签订劳务公司的合同,有“欺诈”行为。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订立劳动合同必须要坚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因此我建议他以招聘方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诚实信用的原则』,明确告诉招聘公司:合同是属于无效合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同时也向学校招生就业处反映此情况,最后招聘公司不得不接受解除合同!
所以如果是为了毁约,完全可以根据有关法规,指出招聘公司在订立劳动合同存在“不诚实信用”,进行欺诈的行为,要求解除该合同。
现在回到题主的这个问题上来,那么究竟该怎么做呢?
1、想要解除该劳动合同。
这个问题只要题主能够拿出招聘公司,在招聘时存在着欺诈宣传的行为。从而对题主进行错误的诱导,最终签订了该合同。
那么题主就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来宣布该合同无效,从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
『诚实信用的原则』是签订劳动合同必须要坚持的基本原则。一旦只要违反那么该合同就是属于无效合同。
所以题主完全可以有理有据有法的,提出解除该劳动合同。
2、想要签订央企的正式劳动合同。
客观的说,该招聘公司本身就不是央企直接来招聘员工,因此想要与央企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这几乎是不太可能的事情。
通常情况下要想在校招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应该是招聘企业、学校、求职者签订一个三方协议。这才是校招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规范操作,而不是像题主这样直接与招聘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所以题主想要签订正式的央企劳动合同,那么就应该是央企的招生部门、学校、题主先签订一个三方协议。
事实上,现在题主的这个想法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你现在所签订的这家公司根本就没有这种资格。
因此题主想要签订央企的正式劳动合同,没有实现的可能,这件事情你就别再想了。
通过该件事情应该从中学会反思。在参加校招之时,必须要擦亮自己的眼睛,仔细认真的阅读有关招聘合同的条款内容,确认是签订三方协议还是劳务派遣,避免被陷入到招聘的陷阱之中。
好了,我就简单的分析到这里,希望我的回答能够给你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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