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劳务派遣合同(每月兼职15天,用人单位需要给兼职人员购买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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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顺丰的劳务派遣与合同工哪个更好
合同工,因为是直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工是临时用工协议。
顺丰客服只有在总部,如果做网点客服的话应该还要兼职扫描分发什么的,应该算是正式工了吧
Q2:每月兼职15天,用人单位需要给兼职人员购买社保吗?
每月兼职15天,用人单位是否需要给兼职人员购买社保的情况:
1、如果用人单位聘用兼职员工,双方是劳务关系,那么就不需要缴纳社保;
2、如果用人单位聘用兼职员工,双方是劳动关系,那么需要根据不同劳动关系的类型来具体区分。
用工分类:
现在一般兼职员工的情形主要有:非全日制员工、被劳务派遣员工、特殊劳动关系员工等。
1、非全日制员工: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缴纳的只有工伤保险。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也就是说,如果用工单位没有为非全日制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事故的,仍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被劳务派遣员工:
被派遣的员工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订立劳动合同,因此劳务派遣单位需要给被派遣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社保相关手续。
如果被派遣员工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3、特殊劳动关系:
如果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在劳动关系认定上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则不需要为此类员工缴纳社保。
现在国家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就算在国外也没有这样的规定。
你是兼职的话这个用人单位可以规避的啊
用人单位聘用兼职员工,如果是劳务关系,不需要缴纳社保; 用人单位聘用兼职员工,如果是劳动关系,是否需要办理社保以及如何办理社保,需要根据劳动关系的不同类型来看。 目前,兼职员工的情形主要有:非全日制员工、被劳务派遣员工、特殊劳动关系员工等
Q3:找临时工,通过劳务派遣,可靠吗?
可靠的,因为负责劳务派遣的机构都是当地劳动部门认可的,没有问题。
比临时工还不如,和用工单位没一点关系,劳动关系在派遣公司!
最好不要,因为劳务派遣一般找的都是工厂比较多,没有太多好的地方选择
Q4:全职就是劳务派遣吗
不是;
全职是相对于兼职、非全日制工时来定义的;
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由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劳务,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之间,但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则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
你好!
Is it a full-time job, part-time job or service dispatching?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不是的。劳务派遣,是指你跟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协议后的劳动关系。劳务派遣既有全职,也有兼职的。
Q5:劳物派遣工能同时进其它厂吗
这个问题这几道劳务派遣工的兼职问题,因为劳务派遣工只能受劳动用工单位的支配,如果没有经过劳动用工单位的同意私自到另外的地方上班就会被遣返,除非是两种情况才有可能被同时派驻到两个单位,其一就是人才紧缺,而被派遣者技术过硬;其二就是有特殊的人际关系,其他情况都不行,有关劳务派遣工解释如下:
所谓的劳务派遣,即劳动力租赁,由派遣机构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支付报酬,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 而劳务派遣工指的就是被派遣的劳动者。
采取劳务派遣有两大的好处,一是让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突破用工编制的限制,二是为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办理等方面提供专业服务,降低管理成本。劳动者的工资、社会保险待遇,实际上等于也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它们支付的费用当中,包括这笔开支和劳务派遣公司的服务费。
劳务派遣工: 假如你与甲公司签有劳务合同,你就是甲公司的劳务工;你被甲公司派到另一个乙公司参加劳务,享受乙公司的报酬。
一是社会保险待遇。国有企业失业人员与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后,就成为劳务派遣企业的职工。根据国家规定,所有企业都必须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因此,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到劳务公司再就业后,劳务公司必须为其缴纳五项社会保险费用,即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的基数为:低于自治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60%的,以应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60%的,以应发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纳。冬季停工期间,由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二是住房公积金待遇。根据国家和我市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同一非公有制企业就业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合同工龄的职工,企业和职工个人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企业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基数为职工本人应发工资,缴费比例不得低于工资基数各5%的最低标准。本市国有企业失业人员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时,已经将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退还给了本人的,这次实现再就业后,自建立劳动关系之月起,重新为每个再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