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个税?劳务派遣每个月扣劳动者多少薪水,签的合同都是派遣合同不是正式工派遣公司每个月扣钱多少?
内容导航:
Q1:小陈税务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的区别
展开全部
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准予扣除。”再紧接的第二款中明确定义“工资薪金”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的区别如下:
(1)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解释: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2)从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的不同来看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别。
1 .从内容上分析
劳动合同关系下,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个成员,在内部劳动规则约束;根据用人单位需要进行劳动,并根据劳动者的职级、能力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同时用人单位要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劳动者服从于用人单
个人因与用人者之间存在这种劳动关系而取得的劳动报酬就是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合同关系下,约定的是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劳动者是在意思自治的原则下,根据合同约定事项自主安排劳动内容,劳动者不受支付报酬一方的的管理,劳动者服从于合同约定的劳务事。
个人因与用人者之间存在这种劳动关系而取得的劳动报酬就是劳务报酬所得。
2 .从适用的法律规范来看
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律规范来调整,而劳务合同由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规范。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必须参加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组织中去,担任一定的职务或工种,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双方存在隶属关系。
而根据劳务合同提供劳务的一方不受用人单位的行政领导和指挥,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
Q2:在同一单位既有工资薪金又有劳务报酬怎么纳税
加在一起后计算交税
如果有工资薪金说明这个人是单位的员工,那么他在这个单位无论以何种形式取得的任何收入都应纳入工资薪金合并纳税。也就是说出工资薪金外,他取得的业务提成、劳务报酬、奖金、分红等等都应视同工资薪金纳入他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是非本单位人员取得的劳务报酬则按劳务报酬的相应税率代为扣缴个人所得税。
Q3:劳务配遣同工同酬与薪酬有关联吗?
当然相关,说的就是薪酬。
《劳务派遣若干规定》里第十三条关于〔同工同酬〕是这样规定的: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同工同酬,并不是指所获得的工作报酬完全相同,或者是说拿到手的工资数量绝对相等。实际上同酬,指实行相同的工资分配办法,这不等于所有待遇相同;而企业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也包含在劳动报酬内。
按照法律规定,节日补贴、餐饮补贴、交通补贴、通讯补贴、员工宿舍等福利,没有纳入员工工资范畴,因此不适用于同工同酬原则。
有。即同等职位,同样工种,薪酬分配应该一致,一视同仁。不过不排除人际关系上的影响,就是上面有人。。。
我的理解是如果上述人员属于每日工作不超过4小时,则属于非全日制工作制度。
按照法律规定,只要每小时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则其不属于违法行为。
Q4:工资薪金和劳务收入有什么区别?为什么两个扣税方式差距这么大?
有区别的,劳务收入扣税较多,按20%扣的,我感觉不合理,工资薪金扣税是按国家正规的扣,一般上派遣工是按照劳务收入扣税的。
Q5:劳务派遣每个月扣劳动者多少薪水,签的合同都是派遣合同不是正式工派遣公司每个月扣钱多少
这个没有法律统一标准。也不叫每个月必须扣多少钱。劳务公司用工单位两者之间的合同关系的约定是自由意志的产物。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本身的权利义务无关的。
劳务派遣员工是同被派遣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既然是劳动合同,那么在法定假日上班应当是有薪水的,除非是安排了你在其他时间进行了调休。但是法定假日并非法定节日,如果是在法定节日安排你上班,则不应调休,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你相应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