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签几次?去海外出差,公司要求签订一年的劳务合同,这种合同合理吗?

劳务派遣合同签几次?去海外出差,公司要求签订一年的劳务合同,这种合同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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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去海外出差,公司要求签订一年的劳务合同,这种合同合理吗?

你好: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可以如下理由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约定违约金:1、保密条款,约定员工在劳动合同终止后2年内不等同类经营,并支付保密费,违约一方承当赔偿责任;2、培训条款,约定单位承担培训费,员工需满足一定年限的劳动合同,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禁止用人单位以其他条款约定违约金。因此,用人单位岁约定培训,实质上是引资。建议保留好您出国引资方面的证据,必要时可以申请仲裁确认。

我也不确定,还是看看专业人士怎么说。

Q2:我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了连续5年的固定劳动合同(也就是一年签一次,

如果公司之前已经与你签订过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只续签一年的话,合法。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Q3:用工单在第一年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后没有续签书面合同违法吗?

你第二年工作之日起满一个月工人单位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补偿:

我直接计算给你

第一个月拿工资

第二个月起每个月双倍工资直到第12个月

《保险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综上:恭喜你,中奖了。超过一个月未签劳动合同,单位要每月支付你2倍工资。

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单位要与你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要注意保存你的考勤记录、工资条、保险缴费记录等资料,以备不时之需。

视为你们成立事实的劳动关系。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注意时效,申请仲裁的时间不要超过未签劳动合同之日起2年的时间,离职不要超过1年。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Q4:08年后签一年期劳务派遣合同有效吗?

你好,签一年的合同时有效的,但是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合同有效,但是必须签订的是两年至两年以上的劳动合同才是,你可以告之劳务派遣公司这样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劳务派遣公司必须与当地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一年后,由人才中心办理转正定级。

Q5:我2008年同劳务派遣公司签合同至今,其中是两年一签共签了4次,请问合同违法吗?现差1年到期被解

可以,如果公司是无故解除合同

你好,《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必备款项,按照第17条来签订,是比较完备的合同。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