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计入什么科目(支付给劳务公司的工人工资会计做帐时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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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公司是服务性质的工公司,派出去做事的人员的工资应计入什么科目
计提工资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现金
你好!
应该是主营业务收入吧
如有疑问,请追问。
Q2:关于劳务派遣的工资结算问题
是的,劳务公司所发的那份工资是用人单位拨的,劳务公司主要是发放基本工资和奖金,用人单位发的是一些补贴
劳动合同法五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应该和用工单位的正式员工在同等工作量下是一样的。工资也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标准发放。
Q3:收到的劳务派遣公司开出的工资社保发票能不能进往来科目,不进成本科目?
当做劳务费发票开 正规的都行展开全部
可以,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Q4:支付给劳务公司的工人工资会计做帐时该如何处理?
按管理费用-劳务费科目入账即可。
会计分录:
借:管理费用-劳务费
贷:银行存款
在成本方面,支付给劳务公司的工人工资应和本部管理人员一样,将被派遣员工的工资和保险费列支“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和“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科目,结转成本时,由于派遣职工是给派遣公司直接带来收益的一线员工,应将其转入“生产成本”科目,而本部管理人员的工资和保险费应转入“管理费用”科目。
收到劳务费,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扩展资料
劳动报酬支付注意事项:
结合各种灵活多变的用工形式,允许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劳动报酬的金额、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进行平等协调,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一种对当事人而言更切合实际的劳动报酬制度。同时,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劳动报酬还要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主要有:最低工资制度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了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
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此外,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者承包任务的情况下。
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者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当然,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由企业依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支付其生活费,生活费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管理费用
Q5:从事运输劳务人员的工资应计入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付工资:借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 银行存款
结转工资:借 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等等(这个看劳务人员是做什么的,具体归口对应的费用) 贷 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付社保费:借 其他应付款-派遣单位 贷 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