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合同续签规定(请问劳务派遣合同期满后向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合同应该算什么?)

劳务派遣合同续签规定(请问劳务派遣合同期满后向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合同应该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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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四年劳务工六年正式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给签怎样赔?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当支付你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年限从2008.1.1起到合同到期日止,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按照终止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收入计算,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加班费。2008年1月1日的到不续签期间必须依法给予劳动者补偿,2008年1月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前的,只能协商补偿。

你的身份是劳务工,协商对象就是劳务公司和用工单位。如果不给予经济补偿,可按照劳动合同法申请劳动仲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要求双倍赔偿。

法规依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及第(五)项;第四十七条;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Q2:外包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公司补偿么

外包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需要公司补偿是需要根据实际具体情况进行判定的。首先,如果劳动者是与派遣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话,实际的用工单位在到期后不进行续签是不用赔偿的。其次,如果劳务派遣单位在外包合同到期之前没有提前进行通知就单方面对其解雇的话,是可以向派遣单位要求对其进行赔偿的。

法律分析

劳务派遣本身指的就是由劳务派遣机构和派遣劳工所订立的劳动合同,需要由实际用工单位向派遣劳工给付一定的劳务报酬,劳动合同关系是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和派遣劳工之间的,但是劳动力给付的事实是发生于派遣劳工与实际用工单位两者之间。劳务外包则指的是企业将其部分的业务或者职能工作发包给与其相关的机构中,然后再由该机构去自行安排工作人员按照该公司的相关要求来完成相应的业务工作。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控制了劳务派遣用工的数量,增加其违法行为的相关处罚。如果派遣合同到期之后,继续需要签外包合同或者另外与新的公司签定合同的话,以前工作的工龄就会没有了。但是可以通过协调谈判寻求对方给与一定的经济补偿,如果本人想要离职的话,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需要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Q3:和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期满不再续签是否有补偿金

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不愿意续订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第三方是指两个相互联系的主体之外的某个客体,叫作第三方。第三方可以是和两个主体有联系, 也可以是独立于两个主体之外的内容。第三方通常指合同关系双方的两个主体之外相对独立的,有一定公正性的第三主体,一般引入第三方的目的是为了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避免纠纷和欺诈。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Q4:派遣工合同到期不续签能不能得到赔偿?

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给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派遣工和正式工一样同工同酬,都是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来实行的。

现在社会不可能

用工单位通知你不再续签,是口头通知的对么,那么你的派遣公司是否对你做出过任何通知呢?作为派遣用工,如果你的派遣公司没有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那么你就无法依法要求用人单位给你离职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务派遣公司也通知过你的话,无论是口头还是书面,你均可前往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当然这里面有些你是要注意的,比如之前几年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你没有,你不用负责出示,你只需要在你的仲裁主张中提出一条前几年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你们派遣公司仍在用工,所以申请前几年无合同期间的工作需要赔付双倍工资,你们派遣公司为了避免赔付你双倍工资,必然要自己拿出你当初的劳动合同来证明你当时签订了劳动合同。其次是你没有工资条,但是可以用工资卡打流水单,即便中途更换过工资卡,你之前的流水单也依然管用,只要你没销卡就行,如果你销卡了的话,就只能找同事证明,而这种情况下,仲裁庭认可的是在职员工的书面证明,对已离职员工的书面证明很少采纳,顶多是参考意见。

申请劳动仲裁你就记得一件事,那就是目的明确,比如你是为了要离职的经济补偿金,那么你在上交仲裁的所有书面文件中,一定要围绕这个核心来,所有的主张都可以用来做铺垫,就是为了证明你在这家企业工作了这么久,现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所以你依法申请经济补偿金,记住证据、依法与合法这三个关键,你就能搞定。

Q5:请问劳务派遣合同期满后向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合同应该算什么?

你合同2010-12-31到期,关于还签合同不着问题不影响你,你的劳动补偿还有养老医疗保险之类不影响你的社保 在2010-12-31日的日子里 你要写辞职报告,

想干就签一个续签合同协议,不干就直接走人但记住写辞职报告,因为这关系到你社保问题,你必须要拿你的解除通知书去社保搞失业登记及以后你在其它单位交社保都要用上这东西,除非你不要你这2年的社保了, 但我告诉你,你不要就可惜了 男人在60岁之前要在社保局交满15年社保才可以到退休能拿到养老金。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已经完结,继续用工属于新的劳动关系,应当在一个月内续订合同,否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继续用工不满一年的,应当从继续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直至补订合同之日止;用人单位继续用工满一年的,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应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二倍工资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止共11个月。

  用人单位用工满一个月未签合同,因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强制性规定,属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项“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随时可以书面通知单位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项和第四十七条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

回答:

问题1:如果是同一家劳务派遣单位与你签定了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一次2年,一次1年),那在第二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你已经满足与派遣单位形成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第二次合同到期后派遣单位不得以不续签合同来辞退你,如果不再录用你,你可以要求赔偿,赔偿期按三年算。

问题2:按照问题1所述,如果派遣单位意思到签定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后也即是之后和你形成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那第二次只签订1年期固定合同不算违法。

可以直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这个合同是指哪份合同?是有劳动关系的?还是劳务输入单位的?如果是后者,合同期满基本上就回原单位了。如果是前者,合同期满就自然终止了,就算不用末位淘汰也没关系。

基本上没什么不合理的地方。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