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劳务合同书?关于用工合同?

工程劳务合同书?关于用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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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为了完成发包方与业主签订的 经业主同意发包方将 的部分工程以劳务承包方式承包给承包方集体施工。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协议如下:

首先,纠正你一个概念,劳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不受劳动法调整,构成雇佣关系。

其次,我国法律并不禁止用人单位通过劳务派遣方式用工,从你提供的信息不能确认用人单位违法。但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设立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

Q2:承包人与包工头签订的劳务合同有效吗

在工地上班的工人大多都是由包工头承包的工作,然后将工作安排给工人,工人往往都挣得是些辛苦钱,那么如果承包人与包工头签订的劳务合同有效吗?

  看情况。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包工头、项目经理、建筑工程的工程项目部等,都是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劳动者不能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但在实践中,经常出现农民工或其他劳动者在找工作的时候,与“包工头”、施工班长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自然人或组织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发生劳动争议时,往往难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个时候,我们需要拨开这些非法用工主体的迷雾,对其背后的问题进行探究,看劳动者事实上是和哪家用人单位建议了劳动关系的。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4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休责任。”

  实践中,由于农民工劳动者往往不了解法律,随便地与包工头、施工队长等就签订了劳动合同,最后工程发包方否认其在自己的工地上工作过,农民工却没有证据证明,导致出现工资拖欠、工伤认定时出现麻烦。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因此,农民工在招工上岗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保存收集一些能够证明自己与工程发包方、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保存好劳动合同、工资条、招工登记表、职工花名册、考勤记录、工作证、服务证、出入证、报销记录,等等。当遇到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等情形时,也要注意采取一些方式将其记录下来;当用人单位单方面与自己解除劳动关系时,也要注意及时将解除通知、工资结算单,谈话录音等证据保存下来。这样,即便申诉到劳动仲裁部门或者告到法院,也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观点和诉请,从而充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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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签订劳务合同的前提下。在事故过程中,非因房主在哪方面的原因或过失造成了事故的发生的前提下。合同内容生效,应该由包工头负全部责任。但是包工头如果没有能力承担责任的的情况下,房主要负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包工头能承担多少,剩下的都要由你来承担(责任的百分比)

答:首先和没有劳务作业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无效的,是不合法的。虽然现行《建筑法》对劳务分包问题没有进行明确界定,也没有明确规定劳务分包企业需要一定的资质,但是我认为《建筑法》实际上对劳务分包的资质作出了要求。理由是:首先,劳务分包企业也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5条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虽然,《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属于部门规章,不属于法律、法规,但是《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是建设部颁布的,属于国家政策。我国《民法通则》第6条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因此,劳务分包企业属于建筑施工企业是有法律依据的。其次,劳务分包合同的性质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劳务作业分包是将简单劳动复杂劳动剥离出来单独进行承包施工的劳动,因此,总承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及分包人与劳务作业承包人之间既不是劳务关系也不是劳动合同关系,而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劳务作业的性质本质上也属于建设工程施工。我国《建筑法》第26条和第29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承包工程时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既然劳务分包企业属于建筑施工企业,劳务作业的性质本质也属于建设工程施工,那么,劳务分包企业承包劳务作业当然也应该具备相应的资质,所以《建筑法》实际上对劳务承包的资质作出了要求。

我国《建筑法》第26条规定:“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第29条第1款和第3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同时《司法解释》第1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一)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三)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因此,和没有劳务作业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是无效的,是不合法的。所以,在前提不成立即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讨论是以包工头的名义签订还是以“xxx施工队”的名义来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就没有意义。当然如果该施工队伍有相应的劳务作业资质,那么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依法应该以“xxx施工队”的名义来签订,而不能用包工头个人的名义来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Q3:施工劳务协议和施工合同一样吗

不一样。施工合同包括施工劳务协议,劳务协议只是一份凭据

你好,这个是不一样的,有很大的区别

Q4:关于用工合同

老板的顾虑是应该的,换位思考吗。

劳动合同是对双方利益的保障.合同条款中你注意一下违约内容和解除终止的约定---------当然是在法规范围内的,否则视为无效.

作为一个刚走上社会的学生,积累经验和掌握学习最重要,能够找到愿意教你的不易,愿提供机会让你去干去学的也不多.

,以学为主,不要过多考虑得失(报酬等)----------将来有一天待遇你能够自己做主了.

主要是看你自己的目的和对以后工作报酬的要求。

人往高处走,谁都想往上面爬, 如果你想让自己的职位比现在更上一层,但是现在的公司又不能满足你这样的情况, 那么你就要对以后做一个很好的规划, 这里面最重要的就是,你在该公司里面能呆多少时间,能学多少东西。 但是  你给老板的答案肯定不是能是  肯定  的答案, 如果你说出了你自己真是的想法,那他最多教你6成。  没有办法 ,优胜虐汰。

 如果你只是为了多学一点东西, 那么你可以呆久一点 。 注意合同里面那些 模糊的词语。

比如“一段时间” (到底是那一段)   “近期”  这类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保险福利待遇六、劳动纪律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八、经济补偿与赔偿九、劳动争议处理十、其他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后一般都要签订劳动合同,但由于毕业生对合同法、劳动法以及相关人事政策不特别了解,在签订合同时总是心存顾虑。那么劳动合同应该怎样签,签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呢?一些法律专家认为,学生特别要注意下面几件事。

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劳动合同有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要签书面合同,并且要求保留一份合同,现在有些单位用人很不规范,不愿意与职工签订局面劳动合同,想以此逃避一些责任,也有的单位领导图省事。这是对劳动者极不负责的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这样,如果发生劳动纠纷、争议,就有法律依据。

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这一点往往被劳动者所勿略,有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员工。这种方法对用工单位来说,省事儿又省钱,可以不对劳动者负任何责任。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多听、多想、多看(参看别人的合同),避免签“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行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

一边倒合同不能签。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处于相对弱势地位,所以,相当一些劳动者为了得到一份工作,在求职时面对用人单位制定出的劳动合同文本,心里可能有很大的意见,但因怕得不到工作,不敢提出自己的意见。有的人委婉地提出意见,往往被用人单位拒绝后,也不敢再坚持己见,只好委曲求全地在合同上签了字,先得到这份工作再说。但是,从法律角度上看,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上签字,是表示自己对这份合同认可,并愿意遵守和履行这份合同的行为。如果拿不出用人单位在签合同时采用了胁迫或欺诈的证据,就只能被认定为这是自己的真实意思所为,就不能说这是一份无效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怎样签订

1.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

2.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3.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使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

5.合同的具体性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理带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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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眼下5月份正是应届毕业生们落实工作签订协议的季节,而每个新参加工作的大学生都会经历—段试用期。企业是否可以随意延长试用期?试用期内是否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怎样签订劳动合同?记者昨天就此咨询了劳动部门有关人士。

据介绍,毕业生首先需要正确区分协议期、试用期和见习期这三个期,这直接关系到毕业生的权益维护。协议期是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开始,一直持续到签订劳动合同之后或者双方终止协议为止。在协议期内,双方已经确定了工作意向,但未建立正式的劳动关系。试用期主要针对劳动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的时间应在试用前,而不是试用合格后。过去一些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在试用期内,往往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一旦试用期满,就找种种借口辞退。根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与劳动合同的期限应一致,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试用期不能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60天;劳动合同期限两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能超过90天;劳动合同期限三年以上的,试用期不超过6个月。但合同中约定见习期的,不再另行约定试用期,毕业生见习期为6-12个月,自报到之日起计算

签合同不用注意什么,也没什么好可怕的,你只要看清楚合同期就好了,试用期不能超过两个月,至于合同的内容,不要怕,如果和劳动合同法有冲突的,你照样可以拿着这违法的劳动合同去劳动监察部门去投诉。

因为你这个是技术性的,相关的培训费用以及违约责任,你自己把握一下。

这个是协议,双方自行约定的。

Q5:建筑劳务用工合同怎么写?

这个可以咨询中介.劳动部门和个人用工单位可以出示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