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委托合同范本(劳务合同是怎样一回事,是不是每一个项目都必须办理劳务合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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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委托合同有何法律特征
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
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
委托人之所以选定受托人为自己处理事务,是以他对受托人的办事能力和信誉的了解、信任为基础的;而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也是出于愿意为委托人服务,能够完成委托事务的自信,这也是其基于对委托人的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发生在双方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间。没有当事人双方相互的信任和自愿,委托合同关系就不能建立,即使建立了合同关系也难以巩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受托的事务,不经委托人的同意,不能转托他人处理受托的事务。同时,在委托合同建立后,如果任何一方对他方产生了不信任,都可以随时终止委托合同。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委托合同是提供劳务类合同,其标的是为劳务,这种劳务体现为委托人为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关于委托事务的范围,《合同法》并没有将委托事务限于法律行为,因而解释上应不限于法律行为。但是,应当指出,委托事务的范围也并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委托事务必须是委托人有权实施的,且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行为。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处理事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而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进行的。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处理受托事务的后果,直接归委托人承受。这是委托合同与行纪合同、承揽合同、居间合同等类似合同的重要区别。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委托合同是否有偿,由当事人双方约定。如约定收取报酬,则为有偿合同。如法律没有另外规定,当事人双方又没有约定给付受托人报酬的,则为无偿合同。
其他
委托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的协议时即成立,不以物的交付或当事人实际履行行为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委托合同为诺成合同。委托合同为不要式合同,合同采用何种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自行约定。委托合同无论是否有偿,均为双务合同。在无偿的委托合同中,委托人虽没有支付报酬的义务,但其仍负有其他义务,如支付费用、接受委托事务的结果、赔偿损失等,这些义务与受托人的义务是相对应的。因此,无偿的委托合同也是双务合同。
一、委托合同有哪些特征
1、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的行为。处理委托事务的行为既可以是法律行为,也可以是事实行为,但委托合同不适用于须当事人亲自履行的身份行为和需要利用他人特定技能完成的行为。
2、委托合同建立在双方的相互信任关系的基础上。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事务是以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能力和信誉表示信任为基础的,因此,受托人必须亲自办理委托事务。
3、委托合同既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是无偿合同。
二、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
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
委托合同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适用于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但下列事项为禁止委托他人的代理行为:
1.收养关系的建立和终止;
2.婚姻关系的产生和消灭;
3.遗嘱的制作;
4.出版合同的履行;
5.演出合同的履行;
6.其他必须由特定的当事人履行的事项。
Q2:委托代理人与劳务中介怎样签合作协议
职业介绍居间协议书
甲方:江苏红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信、有偿服务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代为寻找工作岗位等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协商确认:乙方委托甲方寻找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以填写求职登记表为准,求职表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当前的准确的身份信息证明。包括身份证及复印件(户口本也可),学历证,健康证和其他专业技能职称等相关证明,并填写求职信息登记表。
2、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职前指导建议,并根据乙方的实际能力及要求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
3、乙方必须在支付相应的居间服务费后,才能享受甲方提供的岗位信息服务。
4、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正规、合法、真实的工作岗位。
二、服务资费标准及相关说明
1、市内介绍收取居间介绍成功服务费 元/位;
市内介绍特殊岗位或省外招聘收取居间介绍成功服务费协商收费;
2、甲方开出推荐介绍信,一经用人单位录用,介绍就业居间服务成功,本协议自动终止。
3、乙方未被用人单位录用,甲方继续为其推荐就业岗位或退还乙方服务费。
4、若甲方推荐乙方到用人单位被录用或上岗后,因本人原因找各种理由离开不做者,所交费用不予退还。甲方在三月内继续为其推荐新的就业岗位。
5、经甲方推荐后,如果乙方在7日内不再与甲方联系,就将视为推荐成功,本协议自动终止。
6、乙方上岗后如果要求甲方重新为其推荐新的就业岗位,需从新签订本协议和缴费。
7、如果甲方推荐乙方到用人单位,乙方到了用人单位未参加面试终止本协议并退还服务费后,日后自行到用人单位求职成功的,视为乙方不诚信,甲方有权向乙方追讨经济赔偿,经济赔偿标准双方约定为乙方在岗用人单位属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二倍计算。
三、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一旦发生意见分歧,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起诉新沂市人民法院。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签订交费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江苏红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乙方(签字):
经办人(签字):
中介公司不可以.
劳务派遣公司可以.
Q3:劳务派遣 代理合同
劳动派遣说白了用工单位推托法律责任,法律风险由劳务派遣公司承当。如果有什么劳动纠纷直接找派遣公司,但用工单位也有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说发放工资,保险一般都是由用工单位交付的。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就直接两家公司一起告。对劳动者来说,这是最好的办法。一家一家告很麻烦,他们会相互推脱法律责任。
保险公司的代理人签定的都是代理合同,并非雇佣合同(劳动合同)。但是代理人要遵循公司的上班打卡制度,而且迟到、请假、旷工都要罚钱。代理人并不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的福利待遇,也享受不到社会保险。有些保险公司在代理人入职时还收取押金
Q4:劳务合同是怎样一回事,是不是每一个项目都必须办理劳务合同啊?
劳务合同是一种以劳务为标的合同类型,它包括承揽合同、基本建设承包合同、运输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委托合同、信托合同和居间合同等。
第一层次的劳务合同又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是债务人以自己的劳力、技术、智能等为债权人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最终工作成果向债权人提交的合同;第二类是以自己的一定行为供债权人消费的合同,这一类合同从一定的角度也可以称为劳务合同(本文称为第二层次的劳务合同),雇佣合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可以归入这类。第二层次的劳务合同这一类劳务合同,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合同中的劳动提供者有较大的自由,可以根据自己得能力、判断,概括地为债权人提供劳动,例如委托合同、居间合同;另一类合同中,劳动提供者完全根据债务人的指示提供劳动,自己很少有选择的权利,这一类和同可以称为劳务合同(本文称为第三层次的劳务合同),例如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劳务输出合同。从最狭义的角度讲,劳务合同是以他人对自己负有的根据自己的指示提供一定劳务向他人提供劳务的合同,比较常见的是单位之间的借调合同、劳务输出合同等,本文讨论的就是这一类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实际上涉及到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一个合同是雇佣人(用人单位或自然人)与受雇人之间的雇佣合同或劳动合同,另一个是劳务提供者(劳动合同或雇佣合同中的雇佣人)与与劳务接受者之间的劳务合同。
包含了以上内容的项目就应该办理劳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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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委托代理业务合同是不是劳动合同
委托代理业务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它只承担委托代理的业务,不履行劳动合同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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