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民法典法条(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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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民法中于超过法定年龄文盲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吗
当然也要签订了啊,文盲也就是不认识字和不会写字但是合同中的内容他明白
【1】用人单位明知劳动者 (农村大娘是文盲)已超过法定年龄(55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无效。劳务合同有效。 【2】单位和劳动者都有责任。 劳动者可以和单位协商,因为单位也有过错。 要求给些补偿。 【3】这个老人,自己不懂法,回家可以和亲人商议 否则,吃亏上当都不知道。 【4】到了法定退休年龄,可以和单位签订《劳动协议》。 这时候,劳动者和单位不是劳动关系,是劳务关系。
Q2:劳务合同的违约金分别依据最新合同法和民法通则哪条
60岁以上老人,即为达到或超过退休年龄的人,已经不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了。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对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劳动合同只能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合同。所以,机关单位雇用60岁以上老人看门不能签订劳动合同,只能签订雇佣合同;也不受劳动合同法的约束(调整),只能受《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调整。
后法优于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合同法158条,优于民法通则第136条第二项规定。
Q3:我国劳动法关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规定
劳动法不支持第三人代为履行劳动合同。
虽然,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代理,但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是由双方协商一致建立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有管理权,双方的劳动关系在很多方面受法律法规的限制,第三人不可以代为履行劳动合同。对于第三人临时帮助劳动者完成劳动任务,须经用人单位同意。
《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你好!
我国的劳动法并没有关于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是由公司规章制度确定的,如果公司未制定相关制度,那么一般是不允许第三人代为提供劳务的。
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Q4: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有什么区别
你好, 劳务合同试用于劳务公司与劳动者签定合同后将劳务外派到用人单位工作。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直接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从劳动者被雇佣的第一天起就存在劳动关系,并必须签定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社保。 劳务合同属民法调整,劳动局不管 劳动合同属劳动法调整,劳动局管 还有一种说法,劳动合同是用来调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一个合同,合同一旦成立,两者之间就建立了一个受《劳动法》保护的劳动关系。说得更通俗一点,员工只要与某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就是这个单位的人,他的医保、劳保和福利工资等,都在该单位享受。而劳务合同只是一个经济合同,一个人在某个单位工作,完全可以与另外一个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双方要遵守的更多的是劳务合同中规定的内容,通常情况下,不受《劳动法》保护,签订的一方也不一定要给另一方购买社保等,也没有给对方福利的义务。对一些单位故意用劳务合同混淆劳动合同的作法,只要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仍然受《劳动法》保护。
Q5: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有什么不一样的呀
劳务合同试用于劳务公司与劳动者签定合同后将劳务外派到用人单位工作。此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直接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从劳动者被雇佣的第一天起就存在劳动关系,并必须签定劳动合同,按照国家规定交纳社保。
劳务合同属民法调整,劳动局不管
劳动合同属劳动法调整,劳动局管
还有一种说法,劳动合同是用来调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一个合同,合同一旦成立,两者之间就建立了一个受《劳动法》保护的劳动关系。说得更通俗一点,员工只要与某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就是这个单位的人,他的医保、劳保和福利工资等,都在该单位享受。而劳务合同只是一个经济合同,一个人在某个单位工作,完全可以与另外一个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双方要遵守的更多的是劳务合同中规定的内容,通常情况下,不受《劳动法》保护,签订的一方也不一定要给另一方购买社保等,也没有给对方福利的义务。对一些单位故意用劳务合同混淆劳动合同的作法,只要存在着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仍然受《劳动法》保护。
劳务合同是短期工一般不签订合同,劳动合同是法律规定要企业和员工签订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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